抚顺经济开发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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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抚顺经济开发区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先补贴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高效复式、安全可靠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具;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为重点,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等支持绿色发展的节能环保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在辽宁省 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见附件)内,适当缩减补贴范围,合理调配资金;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

2、险防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简化办事程序,维护农民利益。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2018-2020 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共 11 大类24 个小类 45 个品目(见附件) 。对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具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各经济区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在省补贴范围内选取确定本地区补贴机具品目。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和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需要。三、补贴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

3、书) ;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及经销企业的公布补贴对象为我经济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 )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由省农委确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辽宁省 2018

4、-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 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由违反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以及本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况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视情况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个人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 20 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原

5、则上不超过 200 万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五、补贴时限全面启用 2018 版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系统关闭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各经济区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经济区补贴工作实施流程。6、资金分配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

6、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方面。开发区财政局将会同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节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上年剩余的补贴资金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七、补贴地点按照省市农委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下放到李石、拉古和高湾 3 个经济区,由各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便民服务中心)分别办理本经济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八、补贴操作程序(先购后补去经销商版)全省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资金补完为止的补贴方式。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资金规模不够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按下一年度

7、补贴额办理补贴。本着便民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提倡实行定时定点、带机申请、牌证办理、核实登记的“一站式”服务的操作流程。 (附件2)1、制定方案。各经济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地区实际,制发本经济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公布补贴范围、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2、自主购机。补贴对象携带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3、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购机后应及时携

8、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购机发票、购机者“一卡通”存折(账)号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牌证照管理规定到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办理牌证照并提供相关证明)到所在经济区农业部门办理补贴申请。经济区农业部门负责将机具信息、购机者信息、购机发票扫描件等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4.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经济区农业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经济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

9、负责。按照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工作规范要求开展补贴机具核实。对补贴额较高、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补贴对象要组织进行重点核实。并按月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上报开发区农发局,由开发区农发局在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示。各经济区农业部门要汇同本级财政部门及区农发局验机,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实。对核验合格、拟给予补贴的机具,具备喷印条件的应喷印补贴机具编号标识。各经济区农业部门要负责提供场地,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负责将已核实购机者信息在村级公示 7 天。5.补贴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

10、济区农业部门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提交区农发局、区级财政部门,区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区农发局。区农发局定期反馈各经济区农机补贴发放情况。九、退货规定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的,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结算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并及时告知区农发局,经区农发局、区财政局同意后方可退货;对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应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收到退回的补贴款后应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款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机具经

11、销商方可退货,并须及时告知区农发局。十、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区农发局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规定,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区农发局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资金分配、监督检查、机具核实、投诉处理、警示教育等重大工作事项,方案需经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附件 1)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对一些特殊重大事项需经领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实施。各经济区农业部门参照执行,成立各经济区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及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落实经费,保障工作。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区财政局将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并保证必要

12、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及农机部门政策宣传、核验机具、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支出。3、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规定。全面推进农机补贴管理网络化,严格规范补贴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机具核实规范开展机具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对于需要施工安装的机具,应进行现场核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区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查处违法违规

13、行为,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4、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媒体、公告、印发宣传资料、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办理程序等。各地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区农发局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农发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区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5、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区农

14、发局、财政局要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区农发局要对投诉集中、 “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将视情况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省农委。省农委将根据情况将采取约谈告诫、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进一步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将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附件 1:抚顺经济开发区 2018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2:抚顺经济开发区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附件 3:2018-2020 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附件 4: 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附件 1抚顺经济开发区 2018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刘德海 农发局局长 王 凯 财政局局长 副主长: 白素兰 李石经济农业办主任徐世猛 拉古经济农业办主任石胜学 高湾经济农业办主任成 员: 金红 韩放 张鹏 王琳琳 裴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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