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 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3 号)精神,进一步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 府厅字2021X 号)要求,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使用,现就我县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依法落实城镇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配建、移交、举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到 2021 年底,确保实现全县公办园占比达 4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40%;到 2021 年底,确保实现全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80%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摸底排查阶段(9 2021 年 年 5 5 月底前)。对全县城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