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动车管理及安全协议书甲方:余姚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使用人):为了加强公司维护人员驾驶电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公司要求在公司上班的电动车驾驶签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协议。一、车辆安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电动车车辆的管理,确保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职工签订本协议书。(一)配电动车辆的职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电动车仅限工作期间及上下班时间内使用,严禁将电动车借给他人或在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下使用,如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二)职工驾乘的电动车,只限在工作期间上下班时间内驾乘,对酒后驾车、非工作期间或工作期间因私自驾车外出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三)驾乘电动车的职工必须佩戴头盔和其他防护用品,防护用品自备。维护费自理。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高速行车,做到安全谨慎驾驶。(五)使用人必须爱惜车辆,勤保养,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