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景观材料管理指导意见 现场景观材料管理指导意见 (一)乙供材料设备 1、 施工用各类乙供材料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乙供材料品牌表进行材料使用。 2、 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监理或甲方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乙方负担。 3、 材料使用须提前完成材料报审,材料进场须完成材料进场通知单,如发现货不对版予以无条件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工期损失、并予以1 万至 10 万的经济处罚。 4、 乙方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并必须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对材料要求的规定;禁止使用含铅油漆、含易碎石棉或含多氯聚笨等任何对人有害的设备材料。 (二)甲供材料、设备 1、 乙方对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和配合工作,所有费用已全部包含在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中。 2、 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 30 日内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报送甲方监理;因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