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一体化实施方案 高坪区浸水乡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 实 施 方 案 依据卫生部办公厅相关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意见(卫办发 48 号)和四川省卫生厅相关全方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意见、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深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川办发 47 号)、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小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础药品制度指导意见(川办发 298 号)等文件精神,为加紧我乡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强化乡卫生院功效,充足发挥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中前哨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整合卫生资源,愈加好地在最基层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医院集体研究,经全体乡村医生集体讨论经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础标准 1、身份不变标准:全体乡村医生实施聘用制,签署聘用协议管理,两年一聘。乡卫生院公开招聘村卫生站站长,村卫生站站长依据工作需要选聘用乡村医生。签署聘用协议以前待遇及相关遗留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