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管理制度1. 及时向临床科室公布全院细菌耐药情况,做到每季度通报一次。该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学检验中心、药学部统一完成。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学检验中心负责提供相关的病原学检查数据,药学部负责数据的分析、评价和总结,细菌耐药分析结果由三部门共同签署联合公示。2. 加强临床微生物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根据主要目标菌耐药率,采取不同的预警处理措施,一直到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1) 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2) 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3) 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4) 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3. 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特别是重点加强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管理。4. 治疗性抗菌药物需有指征,尽早查明感染源,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