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县乡镇(街道)纪(工)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人组成,设纪委委员 5 名。纪委书记为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每个乡镇(街道)设纪检专干 2 名(其中 1 名为副书记)。全部按要求配备,保持了乡镇(街道)纪检干部队伍的稳定。全县 65 个村(居)委员会成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同时为纪检委员。乡镇(街道)纪委注重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工作的领导,平均每个季度培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不少于 1 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及主任人选由乡镇(街道)纪(工)委提名、党委审核同意。 二、队伍结构: 换届时,7 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换届后新进入成员 4 名,其中系统外进入 2 名,系统内进入 2 名;平均年龄 35.3 岁,比换届前减小 0.6 岁;妇女 1 名,占 12.5%,比换届前较少 1 名;换届后,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中,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 6 名,占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