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学院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是在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院督导、系部领导、学院办公室和学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开展工作,并接受学校督导组的业务指导,具体按照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定(新增)、重庆邮电大学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重庆邮电大学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2、(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重庆邮电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新增)、重庆邮电大学教学过程监控实施办法(新增)、重庆邮电大学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第 3 条 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中担任着重要作用,学院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完善了院级督导制度,设立了院级督导办公室,并使其成为教学质量监控的核心组成部分。学院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重庆邮电大学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形成了计算机学院督导工作制度、计算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范、计算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三个督导工作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 1-3),学院督导工作按照以上五个文件开展工作。第 2
3、 章 教学质量监控办法第 4 条 对学院学期初的教学准备及开课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开展学院期中教学检查、 期末考试检查等工作,掌握学院教学工作总体状况。第 5 条 检查与掌握学院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执行状况和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教师课前准备(包括授课计划网上提交和备课)及学生教材拥有情况;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意见建议。第 6 条 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听课工作。完成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听课和学院布置的诊断性、鉴定性听课;对实验课程(包括实验器材管理、实验室安全、教师课堂指导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督导,坚持学院专职督导、学院兼职督导、院和系部领导听课,发现和推荐优秀课堂教学,及时报告
4、教学异常情况,指导和帮助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了解学生的学习问题,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交流,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疑惑给予积极引导;按时提交理论(实验)听课记录表。第 7 条 开展课后作业的检查和考试督导与评价工作。对不低于 10%的课程进行课后作业抽查,检查学生课后作业完成和教师批阅与辅导情况;对考试课程进行考场巡视,并提交课程考试考场巡视记录表;对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评阅和试卷归档等工作进行督察,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第 8 条 帮助与指导青年教师和新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第 9 条 对于在各类评价排名靠后(一般不超过 3%)的教师进行
5、交流沟通,以找到问题根源,更好的改进教学工作。第 10 条 参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材建设等项目实施情况及专业、课程资源建设的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向学院提出改进意见。第 11 条 对研究生培养计划和选课表进行抽查,检查学习计划是否符合专业培养方案,本学期选课数量和课程是否合理,填写相关检查表并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第 12 条 对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旁听开题答辩过程和抽查相关开题材料);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具体包括旁听中期检查答辩和抽查中期检查材料);对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检查(具体为在答辩前,抽查学生答辩资格审查资料,
6、了解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资格审查手续是否完善,学习计划是否完成等情况);对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进行检查(具体工作内容为在论文答辩现场旁听答辩过程,了解答辩组人员组成情况,学生论文陈述和答辩时间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学生答辩资料是否齐全,论文是否按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等情况,每次检查工作均要求填写检查表并提交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第 13 条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的教学检查、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第 14 条 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联系,共同探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院提高管理水平。第 15 条 定期进行座谈交流,包含同行交流、在校师生座谈交流和毕业学生访谈等
7、,对学院教学质量进行交流记录,认真分析评价,撰写总结报告并按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个人,跟踪收集改进效果。第 16 条 定期开展线上或线下的教学质量问卷调查,认真分析评价,撰写总结报告并按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个人,跟踪收集改进效果。第 3 章 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第 17 条 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具体有教评教、学评教、教学环节检查和评分(含各种教学档案专项检查评分)、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第 18 条 “教评教”是督导、同行、领导对被评价老师的一个评价,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形式有随堂听课评价、跟踪听课评价、公开课听课评价、同行评优推选、教学指导委
8、员会集体评优、评优结果公示等方法。听课评价按照重庆邮电大学听课评分表规定的各项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计分评价。第 19 条 “学评教”工作的评价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学评教”工作原则上依照重庆邮电大学本科课程理论教学“学评教”评价指标、重庆邮电大学本科课程实验教学“学评教”评价指标和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课程“学评教”评价指标进行评议。第 20 条 “学评教”按课程统计每位任课教师的评价结果,反映学生对该课程教学的满意度、教学分数及意见建议,研究生课程统计出学生对该课程和任课教师的综合评议及意见建议。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的参评数据、参评率小于 60%的教
9、学班数据等无效数据和其它异常数据不纳入评价结果的计算。 第 21 条 教学环节检查和评分采用抽查的方式,每学期(学年)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查,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学校都有相应的统计表格与评分标准。 本科教学环节检查的具体内容有教学大纲检查、授课计划检查、试卷检查、实验课程大纲检查、毕业实习情况检查、毕业设计开题检查、毕业设计中期检查、毕业设计答辩现场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等;研究生教学检查的具体内容有教学大纲检查、授课计划检查、试卷检查、学生培养计划检查、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检查、毕业论文中期报告检查、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检查、毕业论文答辩现场检查,毕业论文检查等。第 22 条 座谈交流具体有同行交流、在校
10、师生座谈交流和毕业学生访谈等,对学院教学质量进行交流记录,做出分析评估,提出改进办法,并提交总结报告作为教学质量评价数据之一。第 23 条 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教学质量问卷调查,及时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办法,并提交总结报告作为教学质量评价数据之一。附则第 24 条 学院领导和全院教师要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数据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对相关指标数据进行跟踪和分析,并对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等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优化。 第 25 条 评价结果在课程承担单位排名靠后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加强对教学情况的分析改进,学院应加强对教学情况的跟踪了解,学院督导组应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分析查找原因,
11、及时改进教学。对确实存在严重问题者,学院要及时调整其教学工作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第 26 条 评价结果在课程承担单位排名靠前的课程,学院应积极组织教学观摩、教研活动等进行共同探讨,取长补短,促进学院整体教学效果的不断提高。 第 27 条 评价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考核指标之一,其中“学评教”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绩效考核、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奖等的依据之一。 第 28 条 本文与学校相关文件不符之处,按学校文件执行附件 1:计算机学院督导工作制度一、 总则本科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落实重庆邮电大学关于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12、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学督导工作,完善教学督导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二、 组织机构计算机学院督导组接受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并接受校督导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评价和指导。院督导组在院办公室协助下开展相关工作。(一)编制设置院教学督导组由 2-6 名专职或兼职成员组成,设组长 1 名。根据我院教学工作总量和学生情况聘任专职督导成员 1-2 名或兼职督导成员 2-4 名。 (二)聘任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 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治学严谨,为人师表。2. 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较长时间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
13、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3.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熟悉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水平。三、 聘任与考核(一)聘任1. 学院按学年进行院督导组成员的聘任,由学院从在岗或离退休教师中选聘,并报教务处备案。校督导组不兼任院督导组成员。2. 教学督导员因身体和精力状况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督导工作的,可以向学院申请辞职。(二)考核学院按学年对院督导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参照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执行。四、 工作职责1. 把握学院教学总体状态,关注各教学环节实施过程及教学效果。对本单位的教师教学、学
14、生学习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咨询指导和建议反馈,对本单位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管理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建议。2. 参与本单位的各类教学活动,在了解掌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发现总结优秀教学经验和教学改革举措,查找分析存在的典型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出督导建议;对教师的教学状态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并纳入本单位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年度考核。3. 在督导工作中加强与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交流,提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进建议,帮助教师改善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教学水平。五、 工作方式与工作内容(一)工作方法教学督导工作通过随机听课、考察教学过程、查阅教学文件、参与教学检查、
15、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二)工作内容1. 检查与掌握本学院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执行状况和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教师课前准备(包括授课计划网上提交和备课)及学生教材拥有情况;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教学研究部和实验中心反馈信息并提出意见建议。2. 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听课工作。完成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听课和学院布置的诊断性、鉴定性听课;对实验课程(包括实验器材管理、实验室安全、教师课堂指导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和推荐优秀课堂教学,及时报告教学异常情况,指导和帮助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了解学生的学习问题,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交流,对学生存在的问
16、题和提出的疑惑给予积极引导;按时提交学院理论(实验)听课记录表。3. 开展课后作业的检查和考试督导与评价工作。对不低于 10%的课程进行课后作业抽查,检查学生课后作业完成和教师批阅与辅导情况;对考试课程进行考场巡视,并提交学院课程考试考场巡视记录表;对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评阅和试卷归档等工作进行督察,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4. 帮助与指导青年教师和新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5. 开展本单位承担的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材建设等项目实施情况及专业、课程网站建设的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向学院提出改进意见。6.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
17、开展的教学检查、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7. 加强与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联系,共同探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院提高管理水平。六、 教学督导员的权力1. 有权参加与教学督导有关的教学工作会议及各种教学活动;2. 可随时深入课堂、实验室等教学现场听课、考察、并给予评价,提出合理建议;3. 可调阅有关部门和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使用教材、教案、讲稿、教学课件、考试试卷、学生作业、实验室记录、实验报告等等。4. 有权向有关部门直至院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5. 有权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6. 参与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师
18、考评工作,并提供评价意见。七、 工作纪律与要求1. 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初须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例会,进行学习、交流、讨论;定期形成电子督导简报,送达院领导及各教学部,反馈督导工作情况;学期末提交督导工作总结。2. 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3. 教学督导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督导工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养。4. 教学督导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5. 教学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督导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6
19、. 督导组工作、督导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填写相关表格。7. 教学督导评估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教学评估档案。8. 教学督导组专职岗成员承担教学任务每周一般不能超过 4 学时,兼职岗成员承担教学任务每周一般不能超过 8 学时。若教学督导工作与承担的教学任务发生冲突,应优先考虑教学督导工作。八、 工作保障1. 院教学督导员工作津贴依据学校下拨专项经费和学院教学工作总量,结合实际教学督导工作情况发放。具体核算办法另行规定。2. 学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阻挠教学督导员开展工作。九、 其他1.
20、被督导的单位或个人对督导意见有异议,可以已书面实名形式通过院办公室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计算机学院2013.3.12附件 2:计算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范一、每 4 周召开督导工作例会,进行学习、交流、讨论。二、每月对专业网站、精品课程网站、示范中心网站例行检查,反馈意见和建议。三、每月发电子督导简报,送达院领导及各教学部。四、每周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教学督导专职岗位每周听课一般不低于 5 节次,教学督导兼职岗位每周听课一般不低于 3 节次)。完成:1.完成所开设课程的听课和学院布置的诊断性、鉴定性听课;2.对实验课程(包括实验器材管理、
21、实验室安全、教师课堂指导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督导。3.发现和推荐优秀课堂教学,及时报告教学异常情况,指导和帮助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4.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了解学生的学习问题,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交流,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疑惑给予积极引导;5.按时提交理论(实验)听课记录表。6.帮助与指导青年教师和新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五、第 1-4 周,开展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执行状况和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教师课前准备(包括授课计划网上提交和备课)及学生教材拥有情况的检查;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教学研究部和实验中心反馈信息并提出意见建议。六、第 9-12 周
22、, 配合学校开展中期检查,完成:1.开展课后作业的检查与评价工作。对不低于 10%的课程进行课后作业抽查,检查学生课后作业完成和教师批阅与辅导情况;2.参与师生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教学研究部和实验中心反馈信息并提出意见建议。七、每学年第二学期第 13-16 周,开展对毕业设计工作的督导。从过程指导、答辩等环节着手,保证毕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八、第 17-20 周, 开展考试督导与评价工作。1.对考试课程进行考场巡视,并提交课程考试考场巡视记录表;2.对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评阅和试卷归档等工作进行督察,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3.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
23、展对毕业设计选题工作的督导。防止课题来源陈旧,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课题。九、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我院承担的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材建设等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向学院提出改进意见。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的教学检查、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十一、加强与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联系,共同探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院提高管理水平。附件 3:计算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院督导组是在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在校督导组的业务指导下,组织开展对我院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评价和指导。院督导组在院办公室协助下开展相
24、关工作。工作职责:一、把握学院教学总体状态,关注各教学环节实施过程及教学效果,完成:1.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咨询指导和建议反馈;2.对教学效果和教学管理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建议。二、深入课堂等各类教学活动,在了解掌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完成:1.发现总结优秀教学经验和教学改革举措,查找分析存在的典型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出督导建议;2.对教师的教学状态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并纳入本单位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年度考核。三、通过听课、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交流,完成:1.提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进建议;2.帮助教
25、师改善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教学水平。教学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一、 主持教学督导组的全面工作。二、主持制定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根据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工作细则开展督导工作。四、及时反馈各类督导信息,定期提交督导材料。五、定期主持召开例会,进行学习、交流、讨论。六、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专职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一、在教学督导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负责与校教学督导组的联系与沟通。三、参与制定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四、根据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工作细则开展督导工作。五、及时反馈各类督导信息,定期提交督导材料。六、负责教学督导组会议纪要整理、文件的起草、资料汇总等工作。七、完成组长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兼职教学督导工作职责一、在教学督导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