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操作规程(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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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操作规程(试行)武建招办字20073 号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程。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具体负责下列事项:(一)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二)办理工程项目招标登记手续。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办理自行组织招标备案手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应当办理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手续

2、;(三)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审查备案;(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五)组织进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六)发售招标文件;(七)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现场;(八)组织招标文件答疑,并将答疑文件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审查备案;(九)公布招标工程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格;(十)按规定抽取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十一)组织开标会;(十二)依法确定中标人,并进行公示;(十三)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十四)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十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第四条 投

3、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具体负责下列事项:(一)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或接受投标邀请书;(二)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加资格预审;(三)购领招标文件;(四)参加踏勘现场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五)参加招标答疑会;(六)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七)对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格有疑议的,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八)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九)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十)参加开标会。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评标活动:(一)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依法主动提出回避;(

4、三)认真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作出认真、客观、公正的评判;(四)负责评标汇总统计,并在各项评分和统计表上签字;(五)评标结束后,负责填写和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第六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依法的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具体负责下列监管工作:(一)受理招标项目的招标登记,对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条件、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条件、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条件进行审查;对邀请招标条件进行审查,并按规定报批;(二)受理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包括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和答疑文件的审

5、查备案;(三)受理资格审查评委和评标评委抽取表备案;(四)对招标人的资格预审和开标评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五)受理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审查备案;(六)受理合同的审查备案;(七)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第七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核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3(二)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发计划、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核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工程资

6、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既有房屋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在城市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原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资料,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市政府确定的应急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或市政府会议纪要或市政府办公厅的函件,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资料,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六)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提供财政部门核准的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第八条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活动的,招标人

7、应当具有 3 名以上本单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并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规,其中至少包括 1 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第九条 招标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项目法人属于非国有资金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二)项目投资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或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求实行邀请招标的,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按规定经过批准。第十条 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招标工程项目,其评标标准和方法由招标人依法自行确定,并随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第十一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

8、构应当按照规定,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天。确因工程需要,招标人要求缩短投标文件编制时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征求所有投标人的意见,并将所有投标人的书面反馈意见,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但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送达截止的时间最短为:(一)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评标的,不得少于 5 天。(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不得少于 10 天。(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不得少于 20 天。4第十二条 招标人组织开标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组织投标人签到;(二)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三)宣布开标会纪律;(四)宣布监标、唱

9、标、记录人员名单;(五)由招标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包括法人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六)由招标人组织推选 2-3 名投标人代表,检查并记录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七)开标唱标;(八)组织各投标人对开标唱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九)当场宣布开标活动中有关疑问和纠纷的解答和处理意见;(十)宣布开标会议结束。在开标会上,招标人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在检查密封无误后,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第十三条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计算机进行清标,计算合理投标报价的下限,确定具有评标资格的投标人,再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对

10、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计算评标基准价,再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第十四条 在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负责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任何提问和质疑,处理和决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种事项:(一)确定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格;(二)受理并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在踏勘现场中提出的质疑;(三)受理、解答和处理利害关系人对工程预算控制价格提出的质疑;(四)处理开标现场发生的各种情况,判定投标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五)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第十五条 投标申请人参加工

11、程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时,需要进行法人委托的,应当委托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投标报5名、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加招标会、踏勘现场、答疑会、开标会等活动,并负责处理本企业在该项目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事宜。第十六条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 11 号)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第十七条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审查要点所列内容,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并出具

12、招标文件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后,出具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单。第十八条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可采取参加开标会、巡查开标评标现场或利用监控系统观察开标评标现场的方式实施现场监督。现场监督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了解和掌握资格审查和开标、评标活动现场的情况;(二)督促和提示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法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三)督促和提示招标人正确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质疑;(四)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认真、公正、诚实、严格地履行评标职责。第十九条 现场监督人员不得干预招标人正确处理和决定的事项,不得在现场发表倾向性言论,不得代替招标人或评

13、标委员会履行职责和实际操作。第二十条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收到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依法做出处理决定。附件 1:招标文件审查要点附件 2:招标文件审查意见书附件 3: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单附件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流程6附件 1:招标文件审查要点一、废标条件的设置;二、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专业条件的设置,对投标申请人既往业绩条件的设置;三、招标投标工作日程安排;四、招标文件文本格式;五、招标范围和规模;六、标段划分的标准;七、资格预审方式;八、工程计价和报价方式;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标工期标准及其承诺

14、条件的设置;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工费的填报要求;十一、对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密封要求;十二、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的地点及截止时间;十三、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十四、投标有效期;十五、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十六、合同专用条款;十七、招标文件制式文本中需要招标人填写的内容。7附件 2: 招标文件审查号:招审(20 ) 号招标文件审查意见书:你单位 年 月 日送审的 工程项目(报建编号: )招标文件,经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序号 需要修改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备注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以上条款作相应修改后,重新送审备案。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经办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年 月 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招标人执一份,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存档一份。8附件 3: 招标文件审查号:招审(20 ) 号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单:你单位 年 月 日(重新)送审的 工程项目(报建编号: )招标文件,经审查,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款,第 审通过,准予备案。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章):经办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年 月 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注:本备案单一式两份,招标人执一份,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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