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一、使用单位版软件进行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已申领数字证书并安装完毕的单位,登录资金中心网站,点击“ 归集 单位网上 业务平台” 进入单位版,网上 录入或导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总表(以下简称清册总表)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系统对单位导入或录入的数据进行自动校验,若出现职工姓名、身份证等差异,单位对差异数据进行核对,若导入数据有误,则删除导入系统的错误信息,修改后重新导入;若系统内数据有误,则打印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差异表,盖章后交银行经办网点处理。单位通过系统打印清册总表及清册(一式三份),单位盖章后递交银行经办网点,由
2、网点作二次月缴存额年度调整确认审核。具体操作仍然使用“年度核定” 功能模块 ,系统操作指南发布在资金中心网站及单位版内新闻版面。二、通过报盘方式进行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单位经办人登录资金中心网站下载 word和 excel版清册总表和清册,不得修改填报格式,并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报盘方式填表说明和中央国家机关一级部门名称一览表及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名称一览表,准确填制相关表格。单位经办人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清册总表和清册纸质2表格和电子版软盘一并报送银行经办网点,由网点上机校验电子表格中各项内容的格式要求。不符合校验要求的,退还单位修改;符合要求的,导入信息后进行确认。银行经办网点除校验格式要求外,还须校验信息变更情况,对于单位填报的清册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与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应打印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差异表,经单位盖章确认后再导入系统。完成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后应按照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时办理下一年度汇缴。三、缓缴及降低比例缴存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 2/3以上同意,并 经中心审批后,可以降低比例缴存或者缓缴。单位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应降低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的,不得低于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