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标题】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文号】 卫生部令第号【颁布单位】 卫生部 【内容分类】 药政类【名称】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摘自:广西卫生信息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其辖区内的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 进口药品必须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法定检验。卫生部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口岸药检所)代表国家对进口药品实施法定检验。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口岸药检所进行技术指导和有争议的检验结果的裁决。 第四条 进口药品必须是国内医疗需要的安全有效的品种。第二章 进口药品的注册第五条 国家对进口药品实行注册制度。凡进口的药品,必须具有卫生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对该证载明的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 有效。 医疗特需或国内生产不能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