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进货查验制度1、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3、在进货查验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方主题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查验。4、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 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生产日期及 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 录检验结果及保存检验记录。 其中, 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 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5、对原辅料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 址, 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 规格、 型号等项目。 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 量等级。 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