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嵊州市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办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后引进的本科及以上人才)一.政策依据“人才新政”操作细则(嵊市委人 领20172 号)第(四十)条二.补贴对象与标准对全职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绍兴市级领军人才、高 级人才,分别给予为期 10 年每年 10 万元、5 万元、4 万元、 3 万元、2 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全职新引进到我市企事 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重点院校(985 或 211)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为期 5 年每年 2 万
2、元、2 万元、 1 万元的安家 补贴。 对全职新引进到我市企业(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工作的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为期 5 年每年 7000 元的安家补贴。以上人才均需与企业签订 5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满 1 年。企业人才应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后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应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引进,以上人才需从绍兴市外引进来嵊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之前无在绍工作经历,含毕业当年及之后均在嵊工作的在绍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三.办理程序(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首次申 请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如下:1.
3、嵊州市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请用打印件);2.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3.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4. 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一式一份;5. 申请人在本市社保缴纳满 1 年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6. 申请人社保卡(或市民卡)复印件一式一份;7.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三)审核、公示。市人力社保局对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认定,根据 对应标准明确补贴额度,在嵊州人才网上公示
4、 7 天;(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办汇总,由市人力社保局提交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市财政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由人力社保部 门将安家补贴打入申请人的社保卡(市民卡)中。四.办理时限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集中受理(即 3 月、6 月、 9 月、12 月,首年安家补贴的申请在人才引进的次年受理,引进日期以首次在嵊缴纳社会保险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的视作弃权,逾期不补。五.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长丰路 100 号,市人力社保服务中心 1 号楼二楼), 联系电话:83275290,83275512。六.相关说明(一)垂直管理部门指:国税局、
5、供电局、烟草局、邮 政局、电信局、气象局、商 检办事处、海关办事处、公积金中心、调查队、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中石化、中石油、铁塔公司。(二)第二年及以后年份的安家津贴申请,只需提供嵊州市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与用人单 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办理年限的嵊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件各一式一份。(三)相关政策文件及表式请从嵊州人才网 就业与 人才政策下载。嵊州市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姓 名 性 别出生年月 民 族国 籍 来嵊时间照片原工作单位及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办公电话 手 机职 称 职业资格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6、 日无固定期限 创业人员首次在嵊 缴纳 社会保 险时间社保卡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人才类别顶 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 省级领军人才绍兴 市级领军人才 高级人才 副高职称人 员 高 级技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985 或 211 高校本科毕业生 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 申请额度已累计申领安家补贴 年,共计申领安家补贴金额(大写) 本次申请安家补贴为第 年,申 请安家补贴金额(大写):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完全真实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用人单位意见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年 月 日(盖章)人力社保局意见经 月 日局党委会议审议,符合条件,同意上报。经办人: 审核人:年 月 日(盖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经 月 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年 月 日(盖章)此表一式三份,人力社保局、人才办、财政局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