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太原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区域内涉及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以下简称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具体适用范围如下:(一)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二)在一定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相同临床表现的病人、病例不断增加、呈现蔓延趋势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三)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是指具有重大疫病特征,即突发性,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