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2019 年站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保洁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工 程 名 称: 2018-2019 年站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保洁项目二标段招 标 人: 无锡惠憬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2018 年 11 月 12 日目 录一、投标须知二、开标、定标三、合同条款及附件一、 投标须知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 工程规模:见招标公告;1.3 服务期:见招标公告;进场时间:中标后一周内; 如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指定服务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天,按不低于
2、2000 元/天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无限额。1.4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5 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如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 5%的质量违约金;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2工程明标总价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招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以及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该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开标、定标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3其他有关事项:见招标公告。4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2)所有到会投标人签到,并按规定在参加开标会期间关闭所
3、有通讯工具;(3)招标人当众宣布截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4)招标人介绍开标会小组有关工作人员;(5)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审查;(6)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代表按签到顺序抽取代码球;(7)投标人按第一轮抽取的顺序抽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8)抽中 1 号球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9)招标人、投标人、监督人签字确认;(10)将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及相关情况公示(3 天)。5符合性检查:投标人应将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明标明投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明标明投)承诺书;2018 年 7-9 月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
4、件加盖公章)装入一个封袋中一起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符合性检查资料的,符合性检查不通过,不得进入抽签程序。6定标公示结束后,第一候选人在 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招标人二份、代理机构一份)交由招标单位审核通过。逾期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则作自动放弃,由第二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招标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候选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实施方案)审核结束(逾期认定为认可)。通过的,则向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通过的,则告知未通过原因,并通知下一候选人替补。招标人在 30 天内与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3、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018-201
5、9 年站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保洁项目二标段甲方(发包方): 无锡惠憬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方): 为加快推进环卫作业市场规范发展,全面提高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乙方获得道路综合保洁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服务合同如下一、道路综合保洁任务项目名称 长度(m) 宽度(m) 道路面积 () 人行道面积() 合计()天盛路(起于漳鑫路,终至惠山大道) 888 15 9442 3718 13160西石路(起于凤翔路,终至规划支路) 1328 24 21771 7669 29440林新路(桥至惠山大道) 530 15 8800 4400 13200天翔路(桥
6、至惠山大道) 470 15 9886 4210 14096天一老街垃圾桶 29 只 单价 12 元/天二、服务期限乙方中标道路服务期限为一年(自签订日期开始)。三、中标金额及付款方法合同总价为:371656 元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环卫员工工资、劳保、社保、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险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等,以及合理利润,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付款方式:半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50%,余款按最终考核后一次性付清。结算服务费用时,由乙方出具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四、道路综合保洁作业任务及标准(一)无锡地铁西漳站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工
7、作要求1、道路清扫面积:机械、人工清扫如有商店门面的按道路两侧建筑物门到门、墙到墙,全面积实施清扫保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商店门面全面积清扫。2、人工道路保洁:全路段保洁。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商店门面、公交站台等。3、交通护栏每月清洗三次。4、机扫道路全面每天作业,作业沿侧石边角进行清扫。5、一级道路高压冲洗每天一次、实行双面冲水,洒水每天一次,高温季节每天二次;二级道路高压冲洗两天一次、实行双面冲水,洒水每天一次;三级道路根据气温每天洒水一次。实行双面冲水。气温低于摄氏 3 度时停止作业。高温季节为每年 6 月-9 月。6、垃圾桶的维护管理:损坏要及时修复、更换,确保
8、符合使用要求。(二)道路清扫保洁要求及作业标准1、清扫保洁要求:(1)一级道路应做到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眼畅通干净、废物箱等设施整洁。应巡回保洁,路面应基本见本色。(2)二级道路应做到无垃圾、无积水积泥、无杂物堆积、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眼畅通干净、废物箱等设施整洁,路面应基本见本色。(3) 三级道路应做到无垃圾、无杂物堆积、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眼畅通干净.应巡回保洁。路面应基本见本色。2、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备:一级道路人工保洁按单面每 800 米/人配备;二级道路
9、人工保洁按双面每 1000 米/人配备;三级道路人工保洁按双面每 1200 米/人配备;人工清扫保洁人员每班实际到岗率不低于核定人数的 80%。3、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1)每日首次清扫,在上午 6:00-8:30 前完成, 第二次清扫在 13:00-17:00 时完成。(2)道路全天保洁有效作业时间:在上午 6:30-17:30 前完成。(3)冲水作业时间应在每日晚上 21: 00 之后开始。(4)机扫按照作业标准实行湿扫作业,上午有效作业时间为 5:00-8:00,下午有效作业时间为 12:00-15:00。4、冲(洒)水作业标准:(1)冲水作业应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车辆行驶平均速度不超
10、过 20 公里/小时,气温低于 3时停止冲水作业;洒水速度不超过 25 公里/小时,洒水作业要求在高温季节、市区各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等期间进行,每天上下午各洒水一遍。气温低于 10时停止洒水作业。(2)冲(洒)水车作业时应发出警示信号提醒路人,冲水时不得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3)冲(洒)水车严谨倒车作业。5、机械清扫作业标准:(1)主干道机械清扫一律采用 8 吨大型扫路车,清扫作业时应避免“干扫”,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土。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2)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清除,确保
11、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3)机扫车清扫作业时车速应10 km/h.(4)机扫车作业应发出警示信号提醒路人,并应控制适当行速,避免妨碍行人。6、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标准(1)清扫时,应按人行道路面、树圈及周边、车行道路面、窨井口的顺序进行全面清扫。(2)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清运,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喇叭口、绿地,并疏通窖井口。(3)清扫道路时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4)保洁时巡回走动,及时清除路面垃圾。(5)发现有人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马上向管理部门报告,并主动组织清理。(6)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行业工作服,保持衣冠
12、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7、垃圾桶的维护管理(1)垃圾桶损坏要及时修复、更换,上盖、滑轮和其他配件齐全,整体不破损,确保符合使用要求。(2)进行垃圾桶定点、定时归集,应和收集单位相互配合,归集至收集点的时间和收集单位的收集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15 分钟。收集后的垃圾桶要及时复位,收集点要做到工完场清,地面清洁。(3)垃圾桶每半年更换一次。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l)对乙方中标路段综合保洁服务质量有指导、监督、检查权利,甲方应将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查考评结果作为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的主要依据。(2)对乙方环卫专用车辆有监督、管理
13、的权利。(3)对乙方违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有实施处罚的权利。 (4)对乙方有召开业务会议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有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的义务。(2)甲方有协助乙方协调服务期间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管理事宜的义务。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有自主调配车辆及人员的权利。(3)对甲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要求赔偿的权利。2、乙方的义务。(1)乙方有自觉接受甲方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检查的义务。(2)乙方有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道路环卫综合保洁作业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任务的义务。(3)乙方对甲方提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4
14、)乙方有无条件服从配合市各项重大活动、创建迎检、节假日环卫保障,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义务。(5)乙方在服务期内自行承担生产、交通等安全责任。如发生事故及法外事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的签订及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1)因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及政策性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2)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解除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包他人的。(2)乙方不履行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天内考核不达标(即 80 分以下)或一个月内因保洁质量问题被甲方严重警告三次以上的和因服务质量不到位被新闻媒体连续三次曝光的,中止服
15、务合同。3、除自行解除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外,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八、考核。(一)作业单位自觉接受区环卫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考核;(二)、规范劳务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三)经考核,发现道路综合保洁未按核定的规范要求及任务量作业,扣减相应作业经费。(四)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考核扣分标准(执行无锡地铁西漳站区道路养护保洁考核内容)1、清扫人员迟到、早退,每人次扣 1 分;旷工每人次扣 2 分;上班迟到、早退累计每天 1 小时以上按旷工扣分。2、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作业的,每人次扣
16、 1 分;3、工作区域有暴露垃圾的每次扣 1 分;工作区域有零星垃圾的每次扣 0.5 分。4、道路清扫垃圾不倒入指定地点的发现 1 次扣 1 分。5、消极怠工、下班离岗前道路保洁不到位的,每次扣 1 分;保洁员在一起闲聊或与其他人员闲聊的,每次扣 1 分;6、上岗期间围观突发事件或就地购物的,每次扣 1 分;上班时间自行脱岗 10 分钟以上的,每次扣 1 分。7、保洁工具不规范停放的,每次扣 1 分,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8、工作不认真、清扫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现 1 次扣 2 分。(五)道路机扫人员考核扣分标准1、清扫人员迟到、早退,每人次扣 1 分;旷工每人次扣 2 分;上班迟到
17、、早退累计每天 1 小时以上按旷工扣分。2、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作业的,每人次扣 1 分;3、工作区域有暴露垃圾的每次扣 1 分;工作区域有零星垃圾的每次扣 0.5 分。4、道路清扫垃圾不倒入指定地点的发现 1 次扣 1 分。5、不按规定时间作业的,每次扣 1 分;操作不当,车速过快的,每次扣 1 分。6、不按规定作业标准的,视具体违规情况扣 3-7 分。7、漏扫一处的扣 1 分,丢扫漏扫 2 处以上的扣 2 分。8、上岗期间围观突发事件或就地购物的,每次扣 1 分;上班时间自行脱岗 10 分钟以上的,每次扣 1 分。9、清扫车辆不规范停放的,每次扣 1 分,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10、工作不认真、清扫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现 1 次扣 2 分。(六)道路考核以每月 100 分为标准进行扣分,85 分以上(含 85 分)为达标。日常检查时,人工保洁不到位按照 50 元/分/次扣费用,机扫不到位按照 100 元/分/次扣费用;月度互查、季度、年度考核及遇到重大活动、领导检查时,加倍扣分;对于整段或整条路段保洁不到位的按照 5002000 元/次进行处罚。被区级监管部门考核扣分,每分扣 200 元;被市级监管部门考核扣分,每分扣 400 元;被媒体曝光,每分扣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