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鹤岗市第六届中小学名优教师系列评选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第六届中小学名优教师系列评选工作,加强对我市名优教师的培养、考核、管理等工作,切实发挥名优教师的带头辐射作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评选系列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二、评选范围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一线教师三、基本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关爱学生,无体罚学生或乱办班、乱收费现象。 2 (二)城市中学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师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农村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本县达标学历。具有相应学校的教师资格,并在该教育教学岗位连续聘任工作 4 年及以
2、上(学前教师连续聘任 2 年及以上) 。(三)县(区)级骨干教师应具备助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专业能力特别强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标准。其它条件都具备只是职称差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曾做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展示课;获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教师赛课、说课等技能竞赛一等奖。 3 (四)积极参加学科教研、科研及各项培训活动。2015年 9 月以来做过校级或以上级别公开课或赛课;主持或参与过科研课题研究,在鹤岗教育学刊、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做过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
3、教学、班主任工作专题讲座,或参加过市级或以上级别的学习培训。四、评选办法(一)评选程序及名额分配1.评选工作采取逐级评选的程序。个人申报,校级、县(区)级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市级评审。在市级骨干教师中选拔市级教学能手,在市级教学能手中选拔市级学科带头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名优教师评审小组, 4 按照相应的评审标准对参评人员认真审议,确定本级名优教师和上一级名优教师推荐人选。各级各类名优教师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2.市、县(区) 、校三级骨干教师的上报评选比例分别按学校一线专任教师总数的 10%、13% 、 20%(高中 13%、20% )确定,县区教育局按上述比逐级下达
4、推荐名额。2018 年校本研修示范校、模范校各级上报名额都增加 1 个名额。中小学薄弱学科: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地方课程(人文、技术、生命) ;小学英语、科学、写字、综合实践;中学生物、地理、历史;高中通用技术,不占学校的分配名额(活动中心、劳技中心、特教中心除外) 。连任 5 两届或两届以上市学科带头人者,申报本轮名优教师不占学校分配指标。3.要保证高级职称教师占学校上报总人数的比例:中学不少于 40%,小学不少于 30%,学前除外。学校领导(含中层领导)参加选拔的,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 1/3 以上,且所占比例不
5、超过选拔名额的 15。4.市骨干教师名额按每学科参评教师成绩而定,分数低者不予通过,薄弱学科按此科一线教师的 10%择优选拔;市教学能手在市骨干教师中经校(区县)初评,各校(区县)按其市骨干教师的 60%上报,经严格考核,按 40%的比例确定评选结 6 果;学科带头人在教学能手中按成绩确定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经综合考核,最后按上一轮学科带头人人数及本学科现具体情况确定评选结果。(二)评选内容及标准市级评选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业绩量化(教研、科研、培训) 、专业知识(学科知识、课程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专业能力(上课、听课、评课) 。1.市骨干教师。 (1 )业绩量化(20 分)考核形式
6、:市评审组根据参评教师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分。考核要求: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所在单位及个 7 人将被通报批评。(2 )专业知识测试(100 分)考核形式:市评审组统一进行 120 分钟笔试(试题易、中、难比例为 7:2:1) 。考核要求:为确保考试的公正性,严肃考试纪律。教师不准带手机进入考场,如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且作弊人员不允许参加下一届骨干教师评选,同时对违纪教师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市教学能手。考核内容:课堂教学(100 分)考核形式:市评审组根据参评教师现场表现打分。评价标准:由市评审小组各教研部拟定。 8 3.学科带头人。考核内容:各教研部门根据学科
7、具体情况确定考核项目。考核形式:市评审组根据参评教师现场表现打分。评价标准:由市评审小组各教研部拟定。五、评选步骤及要求(一)评选步骤1.评选启动:10 月 24 日,在鹤岗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院网发布相关评选通知,召开“鹤岗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启动会”。2.基层评选:(1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8 日,各学校、区(县)要按照鹤岗市第六届中小学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及通知的要求,做好各级骨干评选及申报工作。学校要向县、 9 区教育局上报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局直属各校直接向市评审领导小组上报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 ;各县(区)教育局要按市评选方案制定县(区)级评选方案,认真组织评选,
8、并向市评审领导小组提供推荐人名单及相关材料。(2 ) 2018 年 11 月 12 日至 19 日,各学校、区(县)向临时办公室上报推荐人选、审报表及参评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稿。3.市级评选:市骨干教师、市教学能手、市学科带头人逐级评定。4.名优认定:适时召开“鹤岗市第六届名优教师系列命名表彰会” 。 10 (二)评选要求1.市、县教师进修院(校)及各中小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鹤岗市第六届中小学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2.学校所推荐参评教师的材料,必须是文件中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所规定的内容。3.申报表要加盖公章,各类证书(出版物)以原件为准,同时上报一套复印件,留用存档。六、义务与待遇(一)义务1.市级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