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概述 、概念( ,简称) 常温下饱和蒸气压大于约,常压下沸点小于 的液体或固体有机化合物。 炭原子数小于的大多数有机物都是。 、产生原因 石油、煤炭、天然气等的开采、加工、贮运过程中,部分有机物料进入空气 煤、石油、石油制品、天然气、木材燃烧时的不完全燃烧产物进入空气 作为溶剂的有机物使用时挥发到空气中的,油漆、喷漆中的溶剂挥发有机农药、消毒剂、防腐剂加工与使用时,使部分有机物进入空气 各种合成材料、有机黏合剂及其他有机制品遇到高温时氧化与裂解,产生部分低分子有机污染物进入空气 淀粉、脂肪、蛋白质、纤维素、糖类等氧化与分解时产生部分有机物进入空气 、来源v 石油开采与加工、炼焦与炼焦油加工、煤矿、木材干馏,天然气开采与利用v 化工生产,包括石油化工、染料、涂料、医药、农药、炸药、有机合成、试剂、洗涤剂、黏合剂等生产工厂v 各种内燃机v 燃煤、煤油、燃气锅炉与工业炉v 油漆、涂料喷涂作业,使用含有机黏合剂的作业v 各种有机物的燃烧与加热装置、运输装置及贮存装置v 食品、油脂、皮革、毛的加工部门v 粪便池、沼气池、发酵池及垃圾处理站 、种类分 类烷烃类 乙烷、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