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开发委托书的制作依照指名委托方式,指定担任的设计师进行设计开发时,必须要预先表明委托内容及应该发表的重点,这部分乃是企业界和设计师间须确认的契约条件。因此,归纳整理出如下的“CI 设计开发委托书”要领。(一)CI 的设计开发目标1 记述该公司为何要以 CI 做开发的对象,并阐明其背景、理由。2 记述该如何解决 CI 设计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3 记述该设计开发计划在公司的 CI 计划中所占的位置。并按照需要来叙述与其他计划和战略间的关系。(二)事前调查结果的概要1 记述有关调查的目标及实施经过。2 调查结果中主要部分“该公司以前的形象及其他的问题点”的说明。3 详细说明该公司的有关调查
2、结果中,设计部分的评价。4 记述该公司以前的设计系统及识别系统的问题点。5 详述该公司关于项目方面的特性。(三)CI 总概念1 经过 CI 委员会、高级主管委员会对调查结果的讨论,最后才得到 CI 的总概念。2 企业理念识别系统。3 记述该公司今后应该有的形象。(四)公司的基本识别系统基于整体概念,明确说明该公司的新识别系统。(五)设计开发中应有的基本设计要素1 明确表示设计开发应有的基本设计要素,并详细记述其必要条件。2 叙述各设计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六)基本要素的设计标准1 提示关于基本的设计要素的设计标准方面应具备的条件。一般而言,是把设计标准分成“形象标准”和“机能标准”二种来记述。2 在“形象标准”中,关于主要要素应具备的形象因素,以暗示性的形态设计方式表 示。此表现要适切、简洁。3 在“机能标准”中,对于主要要素所应具备的功能条件,要能具体的表示出来。例如能使人产生深刻印象的强力媒体、规格及应用效果等。(七)设计开发范围方面的参考本契约内容包括设计开发的设计范围参考及开发设计的顺序,并且确认设计范围参考的规定。(见表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