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细则 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细则 1. 对普遍共享类数据资源,资源需求方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申请表(附件 1)(以下简称申请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数据共享保密协议(附件 2)(以下简称保密协议),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导出等形式提供数据。 2.对有条件共享类数据资源,资源需求方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和保密协议,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转数据资源提供方进行审核,数据资源提供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数据资源提供方予以提供的数据资源,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导出等形式提供数据。 如资源需求方对资源提供方不予提供的意见持有异议,可向工作组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作组对该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出结论,必要时报请管理委员会决定。 3.数据使用申请流程: 3.1、了解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息化数据资产管理办法; 3.2、填写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申请表.docx、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保密协议.docx; 3.3、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