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类记录簿记录说明 关 关 于 船上油 类 记 录 簿 记 录 方 式 的 说 明 船上防污染设备文件资料准备 一、 对本公司经营的 400 总吨以上非油船而言, 要求轮机长在接任后首次进行船上油类处理记录以前, 务必向船长借阅本船最近期国际防止油污证书(P IOPP 证书)和附页 FORM- -A A ,了解本船防污染设备方面的全部证书资料。 二、 轮机长在接任后,进行首次船上油类处理记录以前,应将下述防污染文件/设备资料整理复印下来,夹在油类记录簿首页或压在工作写字台玻璃下,以便记录时对照: 1 IOPP 证书附页 FORM-A3.1/ 3.3 条列明、经主管机关认可本船全部残油舱和含油污水舱/柜的准确名称/舱容资料; 2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 I 第 II 章第 10 条(1、2 款)规定的特殊区域(禁止排放任何油类和油性混合物)资料(复印 MARPOL73/78 公约2021 综合文本 27/28 页); 3 油水分离器/焚烧炉/生活污水处理器的型号、额定处理能力、厂家资料和该设备的船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