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辽宁省民办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是抚顺市育人高等自学考试辅导学校。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是兴办者自愿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业余时间进行辅导的的学校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平民学校。学校办学宗旨:学校的培养目标是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为身体健康、道德高尚、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四有新人。第五条 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李树泓。其法定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新城街1号。法定代表人李树泓。第六条 学校的住所地址是辽宁省抚顺市新城路中段新城街1号。第七条 学校的审批机关是抚顺市教育局;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抚顺市教育局。第二章 学校办学第八条 (一) 办学类型:成人教育为主体(二) 办学层次:高等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