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物权法专题讲座 (一)民法是调整曰常生活的法律一、民法概念重探 (二)民法是规定经济生活和家(二)民法是规定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法律规则庭生活的法律规则(三)民法的内容财产法 身份法债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继承法(亲属法或者婚姻家庭法) (四)民法属于私法 (五)民法的基本原理(五)民法的基本原理意思自治 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则上国家不作干预。 二、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有三要点: 特定物:当事人具体指明这个、那个的物。 支配性:用人的四肢对财产进行控制。 排他性: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与判断证据是否合法有关。三、物权法应规定什么 (三)物权法制度: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共有制度、相邻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遗失物拾得制度、埋藏物发现制度等。 (一) 物权的对象:动产和不动产; (二)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占有权等。(四)物权法应规定何种国家财产、只规定非经营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