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全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 全文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 年 1 月 14 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保障、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等部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