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25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1总 则1.1 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1.3 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