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3.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4.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给予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5.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公司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不配合离岗职业健康检查者例外)。6.公司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7.公司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