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1 - 周口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空气污染,方便群众出行,规范我市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保护合乘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规范提出如下意见: 一、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车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分为公益性合乘和互助性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 二、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遵循免费合乘优先、民间互助自愿、规范合乘行为、严禁非法营运的基本原则。 三、合乘各方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行线路、乘车地点、安全责任、费用分摊等各自权利义务。并在合乘前进行信息核实,确保行车规范和安全。 四、合乘双方合理分摊的出行费用,包括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道路通行费用。 五、合乘服务提供者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七座及以下、符合安全驾驶相关要求的小客车;合乘者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乘双方应按合乘协议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