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GZL-C01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购买IP申报材料 专题 1、GZL-C01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购买 IP)申报材料 (一)2021 年度浦东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 IP 专项资助申请表(设计企业)(见附件 1.1); (二)申报企业提供第三方评估证明或企业自评报告(评估报告需包括财税202149 号文附件中的备案资料); (三)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四)与 IP 企业签订的合同、财务凭证、发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 (五)购买 IP 情况说明(包括芯片产品类型、产品概述、产品技术先进性、产品经济效益以及 IP 用途等) (见附件 1.2); (六)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七)申请本资助的项目产品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函及公司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情况说明(见附件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