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国内人口迁移动地理分布由户籍登记机关提供的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的人口迁移统计数据,虽存在明显的缺陷,但用以反映全国各省区人口迁移总规模的差异,仍具有较高的可信度。笔者计算了1955、1960、1965、1975、1980、1985,6个年份(1970年部分省区无统计,故未列入)除西藏外其余各省、区的平均总迁移率(),其中内蒙古和吉林两省、区分则以101.5和101.1居第一位和第二位,新疆、黑龙江、辽宁、青海、宁夏、北京等省、市、区高于70;除北京外,其余7省、区都位于北方边疆,均为5070年代全国人口迁移最活跃的地区。甘肃、山西、江西、陕西、上海、云南和福建7省、市总迁移率界于5060之间,在全国居中游,人口迁移也相对活跃。而其余13个省、市、区总迁移率均在50以下,最低的广西仅为37.7。值得注意的是,从50年代到80年代,各省、区总迁移率的差距明显地趋于缩小。1955年总迁移率最高与最低的省、区之间相差达243.2个千分点,1965年和1975年分别相差90.3个、80.6个千分点,1985年进一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