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施工与维护技术标准 综合布线施工与维护技术标准 一弱电布线技术标准 项目 标 准 排序 最多 20 根一束,最多每隔 5 米绑扎固定于线槽 绑扎 力度要适度、不能太大 开绞长度 13 米米 导线截面积 在同一线槽内包括绝缘在内导线截面积总和应不超过内部截面积的 40% 缆线的布放 平直无交叉 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 1.5 米 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和度,一般为 3 至 6 米;工作区为 0.3 至 0.6 米;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 5 至 10 米;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缆线的牵引力 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 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 敷设 垂直敷设 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 1.5 米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 缆线的距离首端、尾端、转弯中心点处 300500米米处设置固定点 水平敷设 直接部份间隔距施 35 米处设固定点 槽内缆线 顺直 垂直线槽内缆线 缆线每间隔 1.5 米处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防止线缆下坠 转弯处 绑扎固定 线缆架空 架高 4 米 架空线缆有保护,可采用金属外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