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住院总医师管理规定 ( 试 行 ) 为了加强对住院总医师的管理,提高住院总医师素质,促进医疗工作高效有序的运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及中山大学专科医师培训方案总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一住院总医师人员配备临床科室为了培养人才,实行住院总医师制,每个临床科室可配备1-2名住院总医师,如果专业性较强,可按三级学科设立;编制床位数大于60张的临床科室,如工作需要,可向医务科申请增加一名住院总医师名额;无床位的科室设置一名代主治。各临床科室应有计划地安排本科室住院总医师的申报工作。二住院总医师任职资格(一)申请住院总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2. 正进行亚专科或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3. 申报前必须获得我院颁发的急诊医学专科进修班合格证书;4. 取得执业地点在我院的医师执业证书;5. 在住院医师任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