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介 绍 一、卫生服务支付方式 卫生服务的支付方式影响到卫生服务供方的医疗行为,并对费用控制、资源配置、医疗质量以及卫生服务过程中的效率、公平产生明显的导向或制约作用。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预算制方式、按服务项目支付、按平均费用标准付费、按病种支付、按人头支付以及其他一些针对从业医生的支付体系。 是指政府部门按照制定的预算向特定项目或卫生机构提供资金。又可以分为:专项预算(对特定项目如设备、工资等进行补偿,专款专用)和总额预算(对医院进行总额补偿,而对资金的使用不作限定) (一)预算制方式 优点:是发展中国家最常见的一种支付方法,这主要是由于在传统的中央集中计划体制下,采取预算控制进行补偿可能是唯一可行的选择;此外,支付总额非常容易控制。 缺点:由于传统的预算确定方法很少联系服务产出,因此对医院提高效率没有激励。 是指按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项目和数量,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形式,这种支付方式属于“后付制” 。即先发生医疗服务行为,再按不同项目单价结算付费,是最为传统的支付制度。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医院采用该方法结算费用。 (二)按服务项目支付 优点:操作比较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