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镇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全镇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1)工矿、商贸和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道路、水上交通运输事故灾难。(3)火灾事故灾难。(4)集镇市政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灾难。(5)特种设备事故灾难。(6)烟花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7)农业、林业和水利设施事故灾难。(8)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灾难。(9)特大急性中毒事故灾难。(10)其他特大事故灾难。 二、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1)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