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阳市学会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宛发 20185 号)精神,切 实做好学会服务站(以下简称“ 服务 站” )的建 设管理工作,提升我市科技 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服务站是指由国家级或省级学会发起,以我市企业、产业园区、科技社团、高校、科研院所等为建站单位,以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为导向,以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学会的专家到建站单位开展咨询服务、技术指导、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的平台。第三条 服务站建 设遵循“ 政府支持、
2、市场运作、项目带动、注重实效、合作共赢” 原则,坚持“ 需求 为基础,项目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效为根本” 理念,以学会和企 业为主场,发挥上级学会的组织网络和人才智力优势,联合实施科技协作、科技攻关、科技培训。第二章 学会服务站建设第四条 服务站主要任务:(一)开展咨询服务、技术指导。(二)开展技术攻关、学术交流。围绕学科建设、企业发展急- 2 -需解决的技术难题,通过邀请学会专家与建站单位开展联合攻关,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三)为建站单位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工作。(四)多方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引进省内外专家及其团队科技成果,与建站单位共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第五条
3、服务站申报条件:服务站的建站学会应是国家级学会及分会、专委会或省级学会(以下简称上级学会)。服务站的建站单位一般为产业特色明显,具有一定辐射能力和科技含量的企业、产业园区、科技社团、高校、科研院所等,并符合以下条件:(一)组织机构健全、成立有专门的领导机构。(二)申请建站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申请单位当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 3%以上。(三)有一定的技术基础,有专门研发机构,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转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四)与相当领域学会(专家)签有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或产业研发活动,并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
4、任务。(五)有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进站专家及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六)有较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对服务站建设制定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3 -(七)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至少 1 名),负责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可由学会或建站单位派出。(八)设站学会与申请建站单位有同意建立学会服务站协议书。第六条 服务站申报程序:(一)申请。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市、区)科协初审后推荐上报至市科协,设有科协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也可直接向市科协申报。(二)审定。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三)授牌。研究审定后,由市科协授牌。每年
5、6 月 30 日前,接受当年建站申请,第二年 10 月 30 日前,组织考评。对于已经建站命名的,按本办法重新申报。第七条 申请材料:(一)南阳市学会服务站建站申请表(企业版、非企业版)。(二)与上级相关领域学会(专家)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和同意建站协议(复印件)。(三)学会服务站工作细则。(四)设站单位组织领导机构,专(兼)职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八条 市科协负责统筹全市学会服务站建设,制定相关方案,批准学会服务站设立及协调解决在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 4 -第九条 市科协学会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起草服务站建设相关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6、。(二)指导全市服务站建设,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负责管理建站申请,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开展实地调研核查工作,及时汇总材料上报市科协进行评审。(四)组织开展评审、授牌、考核、表彰等工作。(五)加强与上级学会的工作联络,协调相关学会及专家与建站单位对接。(六)组织开展全市服务站的交流与合作。(七)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追踪、执行反馈。第十条 建站单位是服务站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本站建站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二)负责制定本站管理制度。(三)做好与上级学会的工作对接,提供开展相关工作必要的保障条件。(四)配合市科协做好调研、评审、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定期向市
7、科协上报工作的运行情况。第十一条 进入服务站的专家,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建站单位和设站学会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5 -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十二条 服务站管理期为 2 年,每年考核优秀的服务站,给予 5 万元的资金补助。第十三条 服务站是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重要平台,其所资助的资金支出范围要与学会服务站运营直接相关,主要包括专家差旅费、交通费、咨询费、会议费、培训费、交流合作费、资料费、设备软件购置费等。第十四条 服务站应自觉主动接受财政、科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财政、科协做好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第十五条 资助经费使用管理中如存在虚报、截流、挪用等违
8、法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承担。第五章 考核管理第十七条 市科协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服务站认定工作,对全市服务站实行定期考核、绩效评估、动态管理。按百分制进行打分,确定评估等次,评估等次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摘牌,考核内容如下:(一)是否符合服务站申报条件。(二)服务站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 -(三)通过服务站获得的科研成果、专利、技
9、术咨询数量以及培养的人才数量等。第十八条 对合作期满,考核合格的确需继续运行的服务站,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市科协按本办法有关规定重新组织审定。第十九条 服务站因客观需要进行合并、重组、撤销的,应由建站单位或上级学会向市科协提出书面申请。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科协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南阳市学会服务站建设申请表(企业版)2.南阳市学会服务站建设申请表(非企业版)- 7 -附件 1编号 南阳市学会服务站建设申请表(企业版)申请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 建站名称: 申请时间: 南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8 -填写说明及要求一、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并根据
10、文件中有关申请条件,按要求认真填写。二、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内容详实、文字精炼。三、本表用 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加封面装订成册,并需提供Word 电子文档。本表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空间不够的,可在电子版中自行调整,顺次下移填写。四、对本表内容或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可另附页说明。五、所有材料评审结束后,不予退还。- 9 -承 诺 书本企业承诺申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材料中所填数据准确,情况介绍与实际情况相符。若发生与上述承诺不符的事实,本企业负责所有的责任。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 日申请企业(盖章): - 10 -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企业网址 企业性质 国有 民 营外资 合 资成立时间所属行业 注册资金 (万元) 上年末员工总人数数工总人数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企业经营、研发经费情况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利润(万元) 纳税总额(万元) 研发经费(万元)上年度20 年企业研发实力国家级企 业技术研发中心 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 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 其他 研发机构人数 其中:博士人数 硕士人数 大学本科人数 预计学会服务站运行支持情况办公场所面积()年经费投入(万元)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