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卢龙县第二特困人口供养中心秸秆压块生物质燃料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QHYZB-2018-6521采 购 人 : 卢龙县第二特困人口供养中心采购代理单位: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 制 时 间 : 2018 年 9 月2目 录第 一 部 分 : 公 告第 二 部 分 : 采 购 项 目 要 求第 三 部 分 : 响 应 文 件 格 式第 四 部 分 : 合 同 条 款第 五 部 分 : 谈 判 原 则 及 办 法3第 一 部 分 公 告卢 龙 县 第 二 特 困 人 口 供 养 中 心 秸 秆 压 块 生 物 质 燃 料 采 购竞 争 性 谈 判 公 告1.项 目 名 称 : 卢 龙
2、 县 第 二 特 困 人 口 供 养 中 心 秸 秆 压 块 生 物 质 燃 料 采 购2.采 购 项 目 文 件 编 号 : QHYZB-2018-6523.采 购 人 名 称 : 卢 龙 县 第 二 特 困 人 口 供 养 中 心采 购 人 地 址 : 卢 龙 县 城 区采 购 人 联 系 人 : 刘 小 军 联 系 方 式 : 13081877719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全 称 : 秦 皇 岛 泓 远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地 址 : 秦 皇 岛 市 开 发 区 曦 城 花 语 小 区 一 期 物 业 综 合 楼 三 楼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联
3、 系 方 式 : 联 系 人 : 郝 爱 华 联 系 电 话 : 13730333245采 购 方 式 : 竞 争 性 谈 判6.评 审 方 法 : 最 低 评 标 价 法7.供 货 期 : 签 订 合 同 后 5 日 内 ( 含 5 日 ) 完 成 首 次 供 货 , 以 后 每 批 次 供 货数 量 按 采 购 人 要 求 供 货 。8.项 目 内 容 : 秸 秆 压 块 生 物 质 燃 料 ( 详 见 谈 判 文 件 )9.项 目 实 施 地 点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10.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1)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关 于 投 标
4、 人 的 条 件 要 求 ;(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3)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4) 具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能 力 ;( 5)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4( 6)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报 名 时 应 携 带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已 办 理三 证 合 一 的
5、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提 供 经 审 计 的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原件 及 复 印 件 ; ( 部 分 其 他 组 织 , 没 有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 可 提 供 银 行 出 具 的资 信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 提 供 参 加 本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近 1 个 月 ( 2个 月 或 上 季 度 )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材 料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提 供 市 级 以 上 ( 含 市 级 ) 煤 炭 检 验 中 心 出 具 的 检 验 报 告 原 件 及 复
6、 印 件 。 以上 所 有 证 明 材 料 均 为 A4 纸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法 人 章 。11.报 名 时 间 : 2018 年 9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每 天 上 午 8: 30-12: 00, 下 午 13: 30-17: 30, 报 名 时 进 行 资 质 复 核 , 供 应 商 资 质 不 符 合 要求 的 不 受 理 报 名 , 供 应 商 资 质 符 合 要 求 的 发 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 竞 争 性 谈 判文 件 售 价 300 元 /份 , 报 名 及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发 售 地 点 : 卢 龙 县
7、 公 共 资 源 交易 中 心 一 楼 大 厅 , 联 系 人 : 郝 爱 华 联 系 电 话 : 13730333245; 竞 争 性 谈 判文 件 发 售 时 间 : 2018 年 9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 每 天 上 午 8: 30-12: 00, 下 午 13: 30-17: 30。12.响 应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及 谈 判 时 间 :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谈 判 地 点 : 卢 龙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开 标 厅本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 河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中 国 政
8、府 采 购 网采 购 预 算 : 850080 元5第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要 求1、 采 购 项 目 说 明 :谈 判 采 购 项 目 说 明 : 按 要 求 完 成 卢 龙 县 第 二 特 困 人 口 供 养 中 心 秸 秆 压 块生 物 质 燃 料 的 供 货 。谈 判 地 点 : 卢 龙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开 标 厅采 购 预 算 : 850080 元 。二 、 谈 判 要 求1 供 应 商 须 为 具有与 本 项 目 相 适 应 资 质 的 独 立 法 人 单 位 ,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民事 责 任 并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2.供 应
9、 商 在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谈 判 文 件 中 所 有 的 事 项 、 格 式 、条 款 和 规 范 等 要 求 。 如 果 没 有 按 照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或 者 响 应 文6件 没 有 对 谈 判 文 件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 该 谈 判 有 可 能 被 拒 绝 , 其 风 险 应 由 供 应商 自 行 承 担 。3 谈 判 文 件 的 修 改采 购 代 理 单 位 可 主 动 地 或 在 解 答 供 应 商 提 出 的 问 题 时 对 谈 判 文 件 进 行 修改 , 谈 判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以 书 面 形
10、式 通 知 所 有 供 应 商 。 该 修 改 的 内 容为 谈 判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三 、 响 应 文 件3.1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依 据3.1.1 代 理 单 位 提 供 的 有 关 资 料 ;3.1.2 谈 判 文 件 ;3.1.3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3.2 响 应 文 件 格 式响 应 文 件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3.2.1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及 扉 页 ;3.2.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 开 标 会 上 单 独 出 示 原 件 ;如 法 定 代 表 人 参 加谈 判 , 无 需 提 供 ) ;3.2.3 法 定 代 表
11、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开 标 会 上 单 独 出 示 原 件 );3.2.4 谈 判 保 证 金 复 印 件 ;3.2.5 报 价 表 ;3.2.6 供 应 商 资 质 证 明 文 件71) 已 办 理 三 证 合 一 的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2) 提 供 经 审 计 的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复 印 件 ; ( 部 分 其 他 组 织 , 没 有 经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 可 提 供 银 行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复 印 件 ) ;3) 提 供 参 加 本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近 1 个 月 ( 2
12、 个 月 或 上 季 度 ) 依 法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材 料 复 印 件 ;3.3 谈判报价3.3.1 招 标 范 围 : 按 要 求 完 成 卢 龙 县 第 二 特 困 人 口 供 养 中 心 秸 秆 压 块 生 物质 燃 料 的 供 货 。3.3.2 报 价 要 求 :( 1) 开 标 时 报 价 及 谈 判 时 每 次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报 价 应 为 一 次 性 报 价 , 不接 受 任 何 有 选 择 性 报 价 。( 2) 投 标 报 价 所 包 含 的 费 用 : 包 括 货 物 、 运 输 、 装 卸 、 售 后 服 务 、 税金 等
13、 全 部 费 用 。3.4 响 应 文 件 的 有 效 期响 应 文 件 的 有 效 期 自 开 标 之 日 起 90 天 ( 日 历 日 ) 。3.5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要 求3.5.1 供 应 商 需 提 供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和 副 本 三 份 , 分 别 装 订 成 册 , 散页 无 效 。 供 应 商 应 将 响 应 文 件 的 正 本 和 副 本 同 时 密 封 于 密 封 袋 中 , 并 在 密 封袋 封 口 处 加 盖 供 应 商 法 人 章 作 骑 缝 章 。3.5.2 供 应 商 应 在 密 封 袋 外 封 面 上 注 明 :( 1) 采 购 单 位
14、 : 卢龙县第二特困人口供养中心( 2)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 3) 项 目 名 称 : 卢龙县第二特困人口供养中心秸秆压块生物质燃料采购( 4) 供 应 商 企 业 名 称 :( 5) 开 标 时 方 可 启 封 。3.5.3 响 应 文 件 正 、 副 本 均 应 使 用 不 能 擦 去 的 墨 水 书 写 或 打 印 , 纸 型 为A4 型 。3.5.4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或 扉 页 必 须 加 盖 供 应 商 法 人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鉴 。填 写 标 书 时 , 如 有 修 改 , 则 应 在 修 改 处 加 盖 供 应
15、商 法 人 章 。3.6 谈 判 保 证 金供应商应按照以下金额提交足额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数额 17000元整,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该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河北大街支行,户名: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3001635752052500480)。同时保存好银行转账的回单,并将该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入报价文件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确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郝爱华 13730333245。投标保证金未核实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7 废 标 条 件3.7.1 响 应 文 件1)未 按 本 谈
16、判 文 件 要 求 加 盖 供 应 商 法 人 章 ;2)响 应 文 件 中 有 涂 改 且 涂 改 处 未 加 盖 供 应 商 法 人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鉴 ;3)未 按 本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密 封 ;4)谈 判 截 止 时 间 以 后 送 达 ;5) 报 价 超 出 采 购 预 算 , 采 购 单 位 无 力 支 付 的 ;6) 未 按 本 文 件 规 定 提 供 资 质 证 明 文 件97)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内 容 。3.7.2 开 标 会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及 其 授 权 代 表 , 均 未 按 照 谈 判 文 件 中
17、约 定 的 时 间 、 地点 参 加 开 标 会 ;3.7.3 证 件1) 供 应 商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姓 名 与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不符 ( 当 供 应 商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席 开 标 会 时 ) ;2)供 应 商 的 授 权 委 托 人 未 出 示 法 定 代 表 人 关 于 授 权 其 参 加 本 次 招 投 标 活动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3)供 应 商 的 授 权 委 托 人 出 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姓 名 与 授 权 委 托 书 不 符 ;4)授 权 委 托 书 未 加 盖 供 应 商 法 人 章 ;5)授 权 委 托 书 无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6)授 权 委 托 书 为 复 印 件 ;7)应 提 供 的 资 料 不 齐 全 、 证 件 单 位 名 称 或 内 容 不 符 的 。3.7.4 其 它1)违 反 法 律 、 法 规 及 有 关 规 定 的 其 它 行 为 。四 、 谈 判 会4.1采 购 人 按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进 行 谈 判 。 参 加 谈 判 会 的 供 应 商 法 定 代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应 签 名 报 到 , 以 证 明 其 出 席 开 标 会 议 。4.2谈 判 程 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