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体系(一)日常考核及记录(1)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2)请假3天以下(含3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考核表上;3天以上,由科教科签字后生效;科室内换班经科主任同意后可不按请假处理。年度假期安排由科主任根据科室情况进行安排。不假离开医院者按旷工处理(见细则),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3)住院医师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到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月末科教科根据个人工作量登记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二)轮转考核住院医师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小组(高年资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人以上)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各科室应有理论考核试卷、评分标准,考核结果与当月绩效挂钩。 (三)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包括采集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