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涞源县 2018 年小学招生方案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4】26 号)、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管理及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4】1 号)、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8】15 号)、保定市教育局关于 2018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8】18 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划片、免试、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及“公开、
2、公正、透明”的招生原则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8】15 号),我县小学学生入学年龄一律统一为 6 周岁,即限定录取 2012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并且幼儿园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未满 6 周岁学生入学,如有违反,年龄不合格学生不能建立学籍并予以清退,严厉追究违规校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负责。2二、招生条件(一)南关中心小学1、南关中心小学依据该辖区学校的布局,招收本辖区内南关村、新街村、西神山村、东神山村、麻
3、园村、沿村、冀家会村的所有适龄儿童入学;2、在城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百泉路以南购房或自建房居住的居民子女;3、城区范围内百泉路以南租房居住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二)联合关中心小学联合关中心小学依据学校布局招收联合关村、小北关村居民子女,同时招收开源路以南居住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三)涞源小学涞源小学一年级招生 6 个班,招生条件:1、西关村、太平关村、城里村户籍居民子女;2、家庭住址在城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开源路以南、广平大街以西,户籍在城关派出所的城镇居民子女;3、南关中心小学招生区域以外,在百泉路以北、中心路以南、广平大街以西范围内购房或自建房(具体条件见审定办法)居住的居民子女。
4、(四)第一小学1、一年级招收新生 14 个班,招生条件:(1)城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广平大街以东、北外环以南、拒马河以北范围内城镇居民、购房或自建房居民子女。(2)东关村、水云乡村、前、后泉坊村、石门村、杜村户籍居民子女,西神山村居民子女可以3选择第一小学也可选择西神山村小学入学就读。(3)广昌大街以东、广平大街以西、开源路以南、百泉路以北范围内城镇居民和自建自购房(具体条件见审定办法)居民子女可以自愿到第一小学就读。(五)第二小学第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10 个班,招生条件:(1)家庭住址在开源路以北、户籍在城关派出所的城镇居民子女;(2)大北关村、城里村、东关村户籍居民子女;(3)联合关中心小学
5、招生以外,在城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中心路以北购房或自建房居住的居民子女;(4)在城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开源路以北、北外环以南、广平大街以西居住,并在此区域内幼儿园就读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5)扶贫移民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区(包括扶贫局扶贫安置点)居民子女。(六)实验小学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 6 个班,招生条件:1、石李湾村、土安新村、冯村、曲村、王家湾村居民子女;2、部分距离学校较近的东关村、小北关村、联合关村居民子女; 3、在百泉路以北、开源路以南居住、并在此区域内幼儿园就读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4、在城区范围内开源路以北、广平大街以东居住、并在此区域内幼儿园就读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5、实验
6、小学可以接收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入学。(七)燕赵小学4燕赵小学一年级招生 6 个班,招生条件:1、燕赵小学可以招收涞源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学生入学;2、招收涞源县扶贫移民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区(包括扶贫局扶贫安置点)居民子女;3、南韩村、北韩村、后堡子村、张家村、顾家营村、辛庄村、东夹山村、西夹山村、香炉屯村、龙虎寺村、扯拽沟村、水泉村、小西庄村户籍的居民子女;4、家庭住址在城区范围内北外环以北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八)乡镇小学各乡镇小学招生,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招生方案,保证符合年龄条件的儿童全部就近入学。扶贫移民搬迁白石山安置区由明德小学招收入学。(九)民办晶华、易衡联合小
7、学两校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录取的原则,面向全县招生,晶华招收寄宿制小学一年级 4 个班,易衡联合学校招收寄宿制小学一年级 2 个班。(十)由于县城小学布局原因,第一小学、涞源小学、第二小学、燕赵小学、实验小学、南关中心小学、联合关中心小学在划片时有交叉,学生报名时如果过于集中于一所学校,导致该校不能完全容纳时,必须接受调剂。县城内第二小学、燕赵小学、实验小学、联合关中心小学、南关中心小学可以接受第一小学、涞源小学招生范围内学生入学。三、招生时间52018 年 8 月 27 日8 月 28 日。四、学校招生学生户籍审核办法根据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
8、儿童、少年户籍管理及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4)1 号】、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8】15 号)等文件的精神要求,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如下:(一)严格执行免试划片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划片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
9、况调剂安排入学。(二)进一步明确就近入学依据。为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权益,根据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省教育厅关于“以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其就近入学依据”的规定。从 2016 年义务教育阶段初始年级招生起,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户籍、住址相对稳定。各县(市、区)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6祖父母处落户,且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按招生片区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中,户口簿上,孩子要与父母在一起;或者与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父亲同在);或者与外祖父母在一起(与外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母亲
10、同在);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需出具有效法律文书,方可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关系非直系亲属或非法定监护人的,不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由原户籍所在县(市、区)指定公办学校就读。以上学生户籍迁来现址的时间必须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前,在此之后迁入者一律不予承认。(三)进一步规范入学登记手续。学生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及户主户口、学生户口复印件各一张,非县城户籍、在县城原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协议和银行有效票据两项手续。在县城购置二手房的必须提供过户手续和房产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学校报名,对于不能提供房产证的自购、自建房
11、和二手房居民子女一律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待。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军人子女,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由法定监护人持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县(市、区)域内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由法定监护人持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薄、身份证、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经商证明(即: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即:劳动用工合同书),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五、招生办法及程序1、全县各小学根据本
12、方案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小学招生,大力宣传招生政策,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2、教育局成立 2018 年招生监督小组,抽调专门人员派驻招生学校,监督招生工作。同时在普教股设立招生平台,各招生学校每日两次上报招生进展情况及学生名单,招生时间期满立即停止招生。3、报名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重新审查认定,初步确定招生名单。4、招生名单初步确定后,将全部学生名单、基本信息在学校大门口和公示栏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经社会举报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即派员核查,一经查证举报
13、属实,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追究学校责任人责任。85、各校招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批准,由招生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背面后附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扶贫政策。学生入学后,家长和学校签订责任书,保证学生不在小饭桌吃住。六、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1、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广泛关注,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今年招生工作。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2、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条件招收新生,不得招收“片外生”,一律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测试、考试选拔新生。严禁设置校内重点班
14、,凡违规设置校内重点班的,一经查实,立即解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3、民办学校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任何学校招生时不准收取报名费。4、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新生入学稳定后,各校务于 9 月下旬到普教股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如果上一学年度有学生休学,本学年应为其预留学位,不得满额招生。5、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方案执行,特别是在择校、择班、择宿、择桌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等方面,全体校长、教师要廉洁奉公,阳光操作,不得从事任何有违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9不良行为,如有违反,是校长的就地免职,是教师的调离现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6
15、、本方案所划定的招生条件和招生范围仅适用于本年度,明年招生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方案。本方案解释权归涞源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涞源县 2018 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 涞源县 2018 年招生监督小组、政策咨询小组、宣传小组名单2018 年 8 月 20 日附件 1涞源县 2018 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王永生常务副组长:任宝桥副 组 长: 孙克峰 安海龙 马志刚 崔智慧 10成 员:李俊杰 代 言 高 洋 张 卓 贾保国康 献 李 巍 武占全 陈香海 邹江腾刘忠文 刘志平 王志鹏 刘宝贵 高永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俊杰(兼)。附件 2涞源县 2018 年招生监督小组名单组 长:安海龙成 员:贾保国 武占全 陈香海 刘宝贵 李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