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经纪机构溧水区房地产价格诚信承诺书价格诚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创建价格诚信活动是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我单位郑重向社会和广大经营者承诺:一、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做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表率。二 、 严 格 遵 循 公 平 、 合 法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恪 守 “诚实 守 信 ”
2、准 则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做 到 开 诚 布 公 、 亮 照 经 营 、 价目 齐 全 、 信 守 承 诺 ; 未 完 成 房 地 产 经 纪 服 务 合 同 约 定 事 项 ,或 者 服 务 未 达 到 房 地 产 经 纪 服 务 合 同 约 定 标 准 的 , 不 得 收 取佣 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三、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在经
3、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等内容,做到内容真实明确、价目齐全、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使用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行动,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联合涨价,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坚持价格诚信原则,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单位将以实际行动,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形象,为实现“诚信溧水 ”建设目标,为溧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多作贡献。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