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试行)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文件精神,立足我校实际,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激发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助奖学金标准(试行) 。一、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文件要求,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2、元,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法律硕士除外)为每生每年8,000 元,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2000 元。二、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标准学校高度重视提高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同时建立了研究生“三助一辅”体系。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
3、研究生 30000 元,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奖励人数以当年辽宁省下达指标为准。(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3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三)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为了鼓励、支持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用于奖励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一般为每生 8000 元,具体奖励办法以当年下发通知为准。(四) 优秀生源奖学金为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立了优秀生源奖
4、学金,用于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正式录取的本科为“985” 、 “211”大学以及入学为一批国家计划内的统招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突出的考生。奖励标准一般为每生 1000-5000 元,具体奖励办法以当年下发通知为准。(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标准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15,000 元;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及三等的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 6,000 元、4,000 元和 2,0
5、00 元。对于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研究生获奖率为 100%。(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学校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进行评定,奖励标准及名额以学校与设奖单位或个人所签协议为准,一般每生每年奖励 1000-5000 元。三、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与优秀生源奖学金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进行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每年 9 月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情况进行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般在每年 10 月进行评选,获入学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兼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按月发放(寒暑假除外) ,发放期以学制为限;研究生奖学金按获奖金额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