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聊城大学党费使用申请报告单申请党组织(盖章)使用范围 申请金额用途及预算明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党委组织部对使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使用申请的审批意见使用情况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使用情况审核党委组织部对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是否同意报销备注聊城大学党费使用申请报告单使用说明一、申请审批和报告程序。申请使用党费的党组织填写此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按程序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党费;党费使用后,在“使用情况报告” 栏填写党费使用情况, 连同粘贴好的票据报党委组织部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持票据到财务处报销。二、 “使用范围” 。 (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
2、党员教育的报刊、 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三、 “党委组织部对使用申请的审核意见” 。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党费管理的工作人员填写,主要包括:申请金额是否超出申请党组织可使用限额,用途及预算是否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等,提出可否批准使用的初步意见。四、 “对使用申请的审批意见” 。填写是否批准使用(如, “经集体研究,批准使用” )。由党委组织部按照 审批权限规定,履行集体研究和审批手续。五、 “使用情况报告” 。由申请使用党费的党组织在党费使用完毕后填写,主要填写使用党费的情况,如是否按照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是否按预算使用等内容。六、 “党委组织部对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 “使用情况审核” 部分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党费管理的工作人员填写,主要包括: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预算一致,票据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可否批准报销的初步意见;“是否同意 报销” 部分由党委 组织部部长签字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