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聊城大学文学院 2017 年跨学院跨专业分流遴选工作细则和考核办法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文学院根据聊大校发200888 号文件 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学院教学条件,结合文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 学院集体研究决定,特制定文学院跨专业分流遴选考核办法如下。一、基本原则1、本校非文学院申请转入的学生,以及学院内部调整专业的学生必须经过学院的笔试和专家组面试。2、主要依据学生个人志愿、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择优筛选专业分流学生进入各专业学习。3、学院专业分流及培养的工作日程,严格遵照聊城大学专业分流及培养工作日
2、程表。二、申请条件1、品德优良、学有余力的全日制 2016 级本科生;2、学生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在校期 间无违纪作弊行为,未受过行政处分。3、申请时学生已修课程(不含任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0以上。4、有较好的学习能力,且学习成绩不在后 50%者。三、组织形式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领导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四、遴选内容1、学生资格审查,是否为聊城大学全日制 2016 级本科生。2、学生在校期间德行情况,有无违纪作弊行为或受过行政处分。3、学生的学习情况,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 2.0 以上。4、面试或笔试,根据成绩确定分流名单。
3、五、接收限额文学院各专业专业招收的辅修学生数量不超过当年招收的主修学生数量的 15%。具体如下:2017 年汉语言文学为 20 人,广播电视学为 15 人,秘书学为 15 人。六、时间安排1、根据教务处具体通知安排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2、7 月上旬面试或笔试,并在网站公布成绩,确定接收学生名单。七、遴选结果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将结果报校教务处审批、公示。通过考核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授课和日常管理。【相关内容已经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 】聊城大学文学院2017 年 5 月 20 日文学院跨学院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东方 辛 业成员:卢 军 巩聿信 高增平 郝学华 解方文 冯 静 刘美娟办公室电话:8238275文学院2017.5.20附件 2文学院跨学院专业分流专业信息统计表学院 专业名称 接收限额 专业(先修课程)限制 笔试或面试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0 文科相关专业7.1 周六上午 9 点,西校区3C221 教室8238275文学院 广播电视学 15 文科相关专业7.1 周六上午 9 点,西校区3A2108238275文学院 秘书学 15 文科相关专业7.1 周六上午 9 点,西校区3B1038238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