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邻 水 县 贯 彻 欠 薪 处 理 责 任 制 和 保 障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邻保支办发20181 号关于做好 2018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 201796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 号)和广安市贯彻欠薪处理责 任制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
2、通知(广安保支办函2018 3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18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及时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认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日程安排,切实做好今年农民工资支付考核和迎检工作。二、狠抓责任落实,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
3、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事项,协调推进本地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查,落实目标考核责任。(二)完善治欠保支工作机制。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持续将治欠保支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用工单位的作用,形成治理体系完善、成效显著的格局;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维权公示制度,完善工作预案,增添稳控措施,充实工作力量,依法快速处理欠薪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三)加强有关部门衔接配合。加强与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
4、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工作的衔接。按 3 照办法确定的“黑名 单” 管理用人单位及 责任人,秉承“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的原 则,依法列入“ 黑名 单”,实行联合惩戒,动态管理。加强与人民银行、住建局、工商质检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协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使失信用人单位“一 处违法、 处处受限” 。三、采取有力措施,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一)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
5、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要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二)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
6、资,2018 年年底前实现银行代发工 4 资全覆盖。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交建设单位审核后,再交其委托的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三)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分解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7、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要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占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比例和人工费拨付的时间节点,由各地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向县人社局和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要及时向县人社局和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四、严格考核问责,狠抓工作落实今年,省、市政府要对各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完善制 5 度、工作开展、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扎实组织实施,绝不能出现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资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对因组织不力、责任未落实,欠薪案件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件:国务院办公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 号)邻水县贯彻欠薪处理责任制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2018 年 4 月 18 日 6 邻 水 县 人力 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 公室 2018 年 4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