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党委、林区人民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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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林区党委、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代拟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神农架林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30 号)精神 ,结合林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社区是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是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居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居民群众民主权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以增 强改革动力、激发社会活力和提升服务能力为工作重心,以满足群众服务需求为根本目的,运用法治化、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式,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创新社区治理机制,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努力以社区治理现代化引领社会治理新常态,为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3、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把服务群众、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创新社区治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不同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坚持民主协商,完善居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保障居民民主权利。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依法治理,提高法治意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在

4、法治轨道上推进社区治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三、总体目标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要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各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格局。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巩固提高,社区居委会主导作用得到明显增强,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更加强化、职责权力更加清晰、自治作用更加明

5、显、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居民群众更加满意,基本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四、主要任务及部门职责(一)推进社区减负增效。1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职能部门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切实转变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下移工作重心,依法加大对社区工作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力度,把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下沉社区,实现公共资源向社区聚集、公共财政向社区倾斜、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梳理进入社区的工作和任务,凡属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委会,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区居委会派任务、下指标。(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民政局)2明确社区工作职责。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组织居民自治、协助

6、政府工作和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的职能,指导和监督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治和服务活动。全面清理现有社区工作事项,制定社区居委会自治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凡不属于清单范围内的事项,确需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的,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的原则,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社区居委会协办。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住建委、民政局)3减轻社区工作负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不得在社区另设工作机构。各社区办事机构对外原则上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村)委会、社区服务站(中心)牌子和民政部统一的社区标识。取消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与社区居(村)

7、委会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精简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社区的检查活动;精简社区各类资料台账,推行建立电子档案。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管理,公章除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的证明。规范社区工作日常管理,制定社区工作规则,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流程、考评及奖惩等制度,提升社区工作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督查室、民政局)(二)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村)委会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结构,形成社区内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新格局。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

8、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优势互补、资源整合的基层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探索建立乡镇“大工委” 和社区 “大党委”,健全社区“大党委” 工作例会、联席会议和在职党 员到社区报到等制度,完善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和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完善社区党建带群建机制,把群团建设纳入社区党建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党建引领,把各类基层组织、人民团体和广大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和服务优势,推进社区共治共建和居民自治。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民政局)2充分发挥社区居(村)委会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村)委会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基

9、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监督评议活动的职能作用。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积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引导居民群众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创新,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动员驻区单位开放资源、履行社会责任,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并对基层

10、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监督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 (责任单位:民政局、住建委、团委、妇联)3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载体作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居民群众、推动社区发展的重要载体作用。积极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优先发展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法律服务类、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实行备案制度。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机制,

11、激发社会活力。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为区域内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孵化培育、调查研究、反映诉求、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其成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的资源整合载体、规范运行的督导评估载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提升载体。 (责任单位:民政局)4激发居民主体参与积极性。在做好扶贫帮困、敬老助残等传统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居民需求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自治和服务活动,引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居民群众融入社区,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楼院门栋长等社区骨干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带动更多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发挥社区志愿者在价值引领、

12、道德示范、关爱帮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社区居民开展自助互助服务,营造良好社区风尚。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提升居民自助能力,结合精准扶贫,增强家庭发展功能,引导和培养居民群众树立“ 建设幸福家园、我 们共同行动” 的理念,主动关心社区公共事务、投身社区公益事业、参与社区治理活动。 (责任单位:民政局、扶贫办、团委、残联)(三)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居民自治为基础,以多元参与、民主协商为主要特征的社区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深化居民自治机制。依法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

13、居民自治机制。规范民主选举,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区居(村)委会选举。实行民主决策,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居(村)民会议制度、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事务议事制度,有序引导居民全程参与自治事务。推进民主管理,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引导居民依法依规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等方面的管理,提升居民自治水平。完善民主监督,建立社区“两委” 成员述职、评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健全党务、居(村)务、财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对政府部门、乡镇、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的民主评议活动。推

14、动居(村)民自治、业主自治和社团自治协同发展,探索“楼宇自治” 、“小组自治”等新的自治形式,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推进社区居民依法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畅通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住建委、民政局)2完善多元参与机制。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整合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社区志愿者的服务优势,实现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互惠融合、协调发展。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信息联通、组织联建、服务联办制度,建立

15、“以社区 为平台,政府扶持监督、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项目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的社区服务新途径,逐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交叉任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优化联席会议平台建设,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由社区党组织或居(村)委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居民代表等共同协商解决,推进社区工作开展和难题化解。完善社区共驻共建机制,依托区域化党建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与驻

16、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推动驻区单位自身党建工作与社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住建委、团委、民政局)继续推进驻区单位场地、设施向所在社区开放,引导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将单位内部的科教、卫生、文体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引导社区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学校、培训机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实现资源共有共享、社区共驻共建。 (责任单位:文明办、住建委、教育局、文体新广局)3建立社区协商机制。依托居(村)民会议、居(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协商。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的协商,理清协

17、商内容,突出协商重点,把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发展规划、收支预算、项目建设、福利待遇等事项纳入协商内容,特别是把大额资金使用、拆迁腾地补偿方案等居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协商重点。根据协商主体和协商事项,规范协商程序,确保协商活动有序进行。重视吸收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参加协商,吸纳非户籍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协商。探索民情恳谈会、社区论坛、社区听证会、社区评议会等协商形式,拓宽社区媒体、互联网络、移动设备等协商渠道,逐步实现基层协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形成参与多元、层次立体、形式灵活、制度健全的社区协商格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4健全预防和解决矛盾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完善诉求表达机制,推动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群体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畅通公众网络参与途径,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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