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主要内容 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第一节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合同的概念 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人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设立合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美国合同法重述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的允诺,对违反这种允诺,法律将给予其补偿或将强制其得到实际执行。 德国民法典条规定依法律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法国民法典条规定合同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中国法 中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中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特征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有以下四个特征: 第一,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第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第四,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合同法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