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鹿寨县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目 录1 总则 .- 1 -1.1 编制目的 - 1 -1.2 编制依据 - 1 -1.3 事件分级 - 1 -1.4 适用范围 - 4 -1.5 工作原则 - 4-1.6 事件分类 - 5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6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6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7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82.4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132.5 应急工作组 153 预警 .- 17 -3.1 风险防范 - 17 -3.2 预防措施 - 17-3.3 预警分级及发布 - 17 -3.4 预警措施 - 19-3.5 信息报告与处理 - 20 -4
2、 应急处置 .224.1 先期处置 224.2 分级响应 224.3 指挥和协调 254.4 应急处置 264.5 安全防护 304.6 应急监测 314.7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314.8 应急终止 325 后期工作 .325.1 善后处置 325.2 调查评估 336 应急保障 .- 33-6.1 队伍保障 - 33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 33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 34-6.4 技术保障 - 34-7 附则 .- 35-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 35 -7.2 预案解释 - 35 -7.3 预案实施时间 - 35- 0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健全我县突发环境
3、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合理处置突发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规范和强化我县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柳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柳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 1 - 件(级)、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级)、较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级)四级。 1.3.1 特别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0 人
5、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 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1.3.2 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 2 -(4)
6、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3.3 较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000 人以上 1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3.4 一般突发固体废物污染
7、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000 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下的;- 3 -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 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鹿寨县行政辖区内一般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固体废物引起的饮用水污染环境事件不适用本预案。1.5
8、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县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4 -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实行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分级响应,县人民政
9、府负责本辖区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组织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4)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等资源,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1.6 事件分类根 据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的 性 质 和 可 能 影 响 的 区 域范 围 ,突 发 固 体
10、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分 为 以 下 三 类 。(1)人 为 或 自 然 灾 害 引 发 的 突 发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危 险 废 物 在 产 生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利 用 或 处 置 过 程 因 突发 灾 难 性 事 故 导 致 散 失 、爆 炸 、火 灾 或 挥 发 蔓 延 ,严 重 危 及 周 围人 群 生 命 安 全 ;导 致 现 场 生 态 环 境 遭 受 严 重 污 染 ,进 而 污 染 土 壤 、水 体 或 大 气 的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2)一 般 固 体 废 物 事 故 引 发 的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 5 -
11、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泥 和 城 市 生 活 垃 圾等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在 产 生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利 用 或 处 置 过 程 因事 故 导 致 现 场 周 围 的 树 木 、农 作 物 、花 草 或 其 它 物 品 受 到 污 染 ,进 而 对 土 壤 、水 体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的 事 件 。(3)企 事 业 单 位 或 个 人 非 法 倾 倒 、填 埋 危 险 废 物 引 发 的 污 染环 境 事 件 。企 事 业 单 位 或 个 人 不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向 环 境 中
12、 倾 倒危 险 废 物 或 非 法 填 埋 危 险 废 物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2 组织体系与职责县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与 县 突 发 环 境事 件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共 用 一 套 应 急 指 挥 体 系 ,县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急 指 挥 部 同 时 作 为 县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的 应 急 指 挥 机构 ,由 应 急 指 挥 部 、县 人 民 政 府 应 急 领 导 机 构 和 应 急 工 作 组 构 成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县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13、指 挥 部 (下 称 市 应 急 指 挥 部 )为 突 发 固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的 领 导 机 构 ,指 挥 长 由 县 人民 政 府 分 管 副 县 长 担 任 ,全 面 负 责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应 急 工 作 的 指 挥 和 重 大 决 策 ;副 指 挥 长 由 县 人 民 政 府 分 管 副 主任 、环 境 保 护 局 局 长 担 任 ,负 责 指 挥 、协 调 各 成 员 单 位 的 应 急 救援 ,提 出 环 境 应 急 决 策 ;成 员 由 县 有 关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组 成 。- 6 -县 应 急
14、 指 挥 部 负 责 统 一 领 导 协 调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件 的 应 对 工 作 。主 要 职 责 是 :认 真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自 治 区党 委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柳 州 市 党 委 、柳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和 鹿 寨 县党 委 、鹿 寨 县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环 境 应 急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指 示 和 要求 ;统 一 指 挥 和 协 调 由 县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应 对 的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染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工 作 ;部 署 县 环 境 应 急 工 作 的 公 众 宣 传 和
15、 教 育 ,统 一 发 布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信 息 ;指 导 各 乡 镇 人 民 政府 和 县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工 作 ;完成 县 人 民 政 府 下 达 的 其 他 环 境 应 急 救 援 任 务 。当 柳 州 市 成 立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时 ,县 应 急 指 挥 部转 为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服 从 柳州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的 领 导 和 指 挥 。当 突 发 固 体 废
16、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由 其 他 类 型 事 件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灾 难 等 次 生 而 来 ,且 原 生 事 件 (事 故 )已 成 立 或 即 将 成 立 相应 县 应 急 指 挥 部 ,不 再 单 独 成 立 该 事 件 的 突 发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由 原 生 事 件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部 统 一 调 度 、协调 ,应 对 和 处 置 事 件 (事 故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 应 急 指 挥 部 下 设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下 称县 应 急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为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同 时 也 作 为 突 发 固 体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的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设 在 环 境 保 护 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