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工程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工作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帐、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准则。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第四条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均直属公司财务部管理,向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公司。子、分公司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进行使用管理。三、基本工作要求第五条本公司会计年度土建自3月1日起至次年2月28日止(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其它子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三个月为一个会计季度,从会计年度起始日期确定,如土建的会计年度第一季度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依此类推。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