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会议室管理使用办法 住建局会议室管理使用办法 为加强局机关会议室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会议室合理有效使用,现结合住建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住建局各机关股室。 第一条: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点。会议室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 第二条:为了避免会议时间发生冲突,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通知办公室,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以便统一安排。 第三条: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时,需说明会议相关情况。比如明确使用时间、参会人员等,如有需要办公室协办的事项需提前注明,以便办公室根据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安排。 第四条:正常工作日,各部门提前到办公室填写申请单,即可使用会议室。若周六日使用,需提前半天到办公室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领用会议室钥匙备用,并于工作日及时归还。 第五条:会议室使用需遵循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各部门之间可本着重要、紧急优 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如遇特殊情况、紧急会议可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