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6 级起执行)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实用技能,具有一定研究与创新能力的美术教学师资,能服务美术教育领域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以及文化艺术实践应用、创意产业等有关方面的教学、创作、研究的创意人才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学习美术教育方面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美术实践技能,通过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教师素养,获得从事美术教学的基本能力、一定的美术教育研究能力和社会文化建设的实践能力。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其
2、中包括良好的美术作品分析能力,基本的美术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创作设计技能,掌握基本的中外美术历史知识和艺术概论知识,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美术教学的基本问题。2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心理素质和从事美术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美术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初步形成美术教学实践能力,能够组织美术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3了解美术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和教学组织管理能力。4具有一定工艺美术知识和创意能力及管理能力。5具有规范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和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利用现代化
3、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二、学制与毕业学分要求1学制:标准学制为 4 年。2毕业学分要求:学生应修满规定的 155 学分,德、智、体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方能毕业。3、授予学位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四、课程设置1主干学科:美术学、设计学、心理学、教育学。2核心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闽南视觉艺术研究与实践、漆艺、材料与工艺、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绘本创作、毕业设计等。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以艺术实践、论文写作、教育实习、美术创作等构成本专业的主要实践能力训练,根据实际情况与实习基地、艺术实践基地、社会活动专题、课程汇报展、毕业设计汇报展,以及市级以上美术展览等有效结合。4主要专业实
4、验:中 国 画 、 油 画 、 漆 艺 、 材 料 与 工 艺 、 实验艺术、版 画 艺 术 、 绘 本 创 作 等 。5说明:专业课程分阶段授课,每周 10 课时。五、实践课程教学安排说明1军事训练安排在第 1 学年进行。2教育实践模块分配:教师技能训练第 1 至第 6 学期共安排 8 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分别在第 6 学期安排 2 周,第 7 学期安排 8 周,总数达 18 周。3专业艺术实践、考察第 2、3、5、8 学期各安排 2 周,在相关专业教师指导下进行课外实践并考核。4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创作二选一在第 7 学期安排 9 周。5“两课”实践在相关理论课程的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课
5、外实践并考核。6课程设计(实践),学年论文、创新活动,结合相关课程学习,导师制定开放性实验性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7生产劳动,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总计不少于 3 周,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及考核。8社会实践主要安排在假期进行,每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 4 周。9创新创业及专业素质能力实践:安排在第 3-7 学期,学生应从下列项目中选择 3 个项目自主开展实践活动,完成规定的 3 学分要求。以提交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书、调研报告、实践过程记录及总结报告、论文、作品、课件等成果,作为取得学分的考评依据。(1)创业计划大赛(1 学分)(2)创业孵化实践(1 学分)(3)中小学美术课程调研(1 学分)(4)当代艺术活动调研(1 学分)(4)博物馆调研(1 学分)(5)闽南文化与艺术创意(1 学分)(6)地方艺术市场调研(1 学分)注:各学年具体周数以校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