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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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京市高淳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简明知识问答1、本次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如何安排的?答:本次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15 日止,分为动员部署和排查自纠、检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区、镇街、行业部门、国有集团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各类用人单位、施工单位开展排查、自纠,掌握工资支付整体情况,确定重点监控欠薪单位,为开展专项检查打好基础;第二阶段是工作的重点,主要是由各责任单位开展“拉网式”入户实地检查,对重点监控的欠薪单位落实对接机制,通过服务支持与执法查处并举,推动欠薪单位足额支付

2、工资,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并通过纳入“黑名单” 、社会公示、诚信体系等联合惩戒措施,促使欠薪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第三阶段主要是对行动的成果进行总结,并做好遗留案件的跟踪善后工作。2、专项检查的重点区域和内容是什么?答:重点区域:一是建设领域各项目施工单位。二是服装加工、食品加工、机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工资支付不正常的单位或因生产经营困难可能导致关停、负责人逃匿及多次发生拖欠工资案件的单位。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以及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是否存在引发欠薪集体上访、逃匿等重大隐患的情况;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

3、单位贯彻劳动合同法和遵守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3、纳入区重点监控欠薪单位的标准是什么?答:包括经营不正常累计拖欠工资达 3 个月以上、涉案 40 人以上连续拖欠工资达2 个月以上、拖欠工资金额达 50 万元以上及其他可能引发欠薪涉稳风险的单位。4、企业应如何建立或修订工资分配制度?答: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涉及职工重大事项的工资分配等规章制度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应适当方式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也就是企业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应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并向劳动者公示告知。5、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有

4、何基本规范要求?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不得规定劳动者在指定地点、场合消费,也不得规定劳动者的消费方式;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清单,并将工资清单、考勤记录保存二年备查。6、我区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答:我区属江苏省一类地区标准,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8.5 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7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有什么行政和经济责任?答:主要有: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用人单位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指定劳动者消费地点、场合、限制消费方式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给予劳动者同等金额一倍的赔偿,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记录、提供劳动者工资清单,或者未记录劳动者出勤情况、出勤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二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8、拖欠工资行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省执行拒不支付

7、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 1 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 6 万元以上的。因而,用人单位或经营主体拖欠工资符合法定情形的,应追究刑事责任。9、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或双方发生工资争议,劳动者如何维权?答: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或发生工资争议,劳动者可先行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诉求,用人单位未及时解决或协商不成的,属建设项目的可向区城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工程所属建设单位投诉,也可向所在地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人社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等投诉或申请调解,仍未处理到位的,可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通

8、过申请仲裁、诉讼途径解决。10、劳动者维权的联系方式有哪些?名 称 电 话 地 址 名 称 人社服务 机构 综合执法 大队区城建局 57314786 淳溪街道镇兴路 227 号 砖墙镇 57805414 57807199区交通运输局 57331912 淳溪街道镇兴路 156 号 阳江镇 57895166 57896058区水务局 57311615 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 9 号 淳溪街道 57309129 57315922建发集团 57338521 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 16 号 古柏街道 57357372 68162665国资集团 57338361 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 16 号 漆桥镇 57850058 56816169慢城集团 57331930 阳江镇迎湖桃源 10 号 固城镇 57372193 57379188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7326011 12333-4 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 51 号 东坝镇 57832169 57831668劳动争议仲裁院 57312615 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 51 号 桠溪镇 56861622 56816115法律援助机构 57310148 淳溪街道康乐路 197 号 开发区 57358823 /区总工会 57316350 淳溪街道镇兴路 288 号 开发区总公司 025-5735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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