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单位: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安全生产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海林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执行(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所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施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施工队的人员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