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计划用水单位用水预计划调整申请表(2018 年度)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一、本申请表作为核定用水的依据,计划用水单位应认真填写,请勿涂改。二、2018 年非居民用水单位用水预计划设定标准为 2017 年全年实际用水总量的基础上增加 30%,故不再于年初受理非居民用水单位增加年度计划用水量的申请,请按照我委下达的年度用水预计划合理分配用水量至各季度,如确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增加计划用水量的,请于各季度结束前提前申请增加临时用水计划。三、请 2018 年居民生活用水单位继续做好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并根据需要如实填报本表。四、非居民用水单位所填报计划用水量超过我委下达的全年用
2、水预计划的,我委将按下达的全年用水预计划执行;贵单位未分配季度用水指标的,我委将年度计划用水量平均分配到四个季度。我委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季度考核,对超过计划用水达到 10%以上的单位将按照规定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五、本表及申请报告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上级主管机构公章,未盖公章无效。六、办公地址:南宁市金湖路 591 号南宁建设大厦 1604 室(地王大厦副楼) ,联系电话:0771-5521522、5521731(兼传真)七、本表格电子版可登陆邮箱下载。 (邮箱:,密码:07715532195)单位名称 (盖章) 交换箱号/邮编通讯地址水表户号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季 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计划用水量 M M M M M项目节水宣传板报横幅新增节水设施(项)改造内部管道长度(米)新装换装节水型水龙 头(套、件)新装换装节 水 型便 器(套、件)新装换装节水型便器冲洗阀(套、件)现有不符合规定的用水器具(套、件)2017年度节水措施落实情况数量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资金(元)